更新时间:2024-06-20 11:19
旬邑苹果,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旬邑苹果果个匀称,单果重200克左右;果粉均匀,果点较小,果面光洁,蜡质层厚,色泽艳丽,果皮较薄;脆甜爽口,汁液丰富,果肉细腻,香味浓郁,耐储耐运。
旬邑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南傍咸阳市,北依黄帝陵,是著名的苹果之乡,全县苹果已发展到20万亩,年总产量约20万吨。优越的气、光、水、热、土及纬度、海拔高度,为生产优质苹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其自然条件可与日本长野、法国里昂、美国罗切斯特和意大利都灵等世界驰名苹果产区相当。
一是海拔较高,光照良好。苹果主产区在海拔980-1300米内,年日照时数2320小时。二是气候凉爽,昼夜温差大。年均温度9.0℃,苹果生长期内昼夜温差较大,一般在10.℃以上。三是降水适宜。年降水量606毫米。3-8月是苹果生长旺盛期,降水量416.9毫米,可满足苹果生长对水分的要求。四是土层深厚,土质疏松。耕地以黄绵土为主,保水性能强,黄土层厚度30--200米。雨水浸润活动层深达2.5米,50厘米以下水分含量十分稳定。五是环境无污染,病虫危害轻。旬邑为新果区,基地无污染,主要靠天然降雨又避免了水质污染。气候冷凉、高燥、病虫种类少、危害轻,喷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毒的生物农药,配方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完全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标准要求。
20世纪80年代开始,旬邑县原底赵家村在全县率先发展栽植苹果,是旬邑县第一个种植苹果的小康村,是旬邑县苹果致富的领头羊。果园起步期间,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重视,吸引了省市电视台和多家媒体的报道,全国各地专家教授以及外国友人的参观学习。时任县委书记贾振为、县长梁凤民、常务副县长许忠信多次亲临赵家村果园指导,并向全县推广。
1995年建成了全省第一优质苹果示范园。
2018年,旬邑县苹果主栽品种有藤牧1号、皇家嘎拉、美国8号、红富士等,引进国内外新优苹果品种20多个。
80年代开始,旬邑县原底赵家村共计苹果栽植面积1000多亩。
2012年,旬邑县苹果总面积发展到50万亩,实现总产52.8万吨,产值14亿元,农民人均苹果收入达到5600元;建成果汁加工厂1个,纸箱厂2个,苹果套袋厂8个,苹果贮藏冷藏库、气调库30座,总贮量达到14.12万吨,苹果产业已成为旬邑富民强县的主导产业。
2018年,全县苹果总面积达到50万亩,总产量42.5万吨,产值7.86亿元,农民人均苹果收入达到2800元以上。
2017年9月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旬邑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旬邑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区域为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所辖张洪镇、太村镇、郑家镇、职田镇、马栏镇、湫坡头镇、底庙镇、土桥镇、清塬镇、城关社区等10个镇(社区)185个行政村。东到土桥镇新庄子村,南到土桥镇谈村,西到张洪镇南头村,北到底庙镇郭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8°08′-108°36′,北纬34°57′-35°21′。
旬邑苹果主栽品种为红富士,为1984年引入,经三十余年的生产实践,总结出以下生产栽培技术:
(1)乔化密植。主要产量来自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栽植的果园,采用乔化密植模式,按55株∕亩密度栽植,采用主干开心形整枝方式,控制树高3-3.5米,干高1-1.2米,树干上着生3-4个不重叠主枝,叶幕层控制在2米以下,枝组珠帘状下垂,保持较大树冠,增强树体抗性,延长结果寿命。
(2)施用有机肥。借助“百万头生猪大县”的便利,推广“斤果斤肥”的有机肥使用标准。有机肥腐熟或沼气转化,采用沟施、穴施、叶面喷肥等方式补充果园有机质,恢复和提高土壤活性,提高土壤保肥、供肥能力,为苹果生长发育提供全面均衡的营养。
(3)有效控药。产区沟壑纵横,塬面四周支离破碎,通风透光好,加之气候冷凉,病虫适存种类少,繁衍代数少,病虫害少发。要求年病虫防治用药控制在5-6次,8月份以后不再施药,果子除袋后10天左右即可采收,有效保证果品质量安全。
(4)四季修剪相结合。严格按照“冬整骨干、春摸芽、夏整枝梢、秋拉枝”的四季修剪法进行果树修剪,以减少营养的无效消耗,改善光照条件,调节均衡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提高产量和质量。
(5)果园管理精细。旬邑一直有精耕细作的农业传统,因果园面积较少,人均不到2亩,劳动力相对充足。因此,群众在除草、施肥、施药、疏花疏果、修剪等生产环节做到细致管理,特别是分期分批采收,提高了果品的商品率。同时,结合套袋技术,大量推广贴字艺术苹果,使苹果成为文化的载体和艺术品,有效增强市场竞争力。
(1)旬邑苹果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旬邑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旬邑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旬邑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旬邑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