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1-07 14:03
旷仁山,男,汉族,1964年出生,江西永新人,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1993年12月入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
1981.08-1985.09,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永新县支行干部;
1985.09-1988.08,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学习;
1988.08-1997.08,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其间:1996.05-1997.07 挂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7.08-1998.08,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处长;
1998.08-2001.08,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信托投资公司监管二处处长;
2001.08-2003.04,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财务公司监管二处处长;
2003.04-2003.09,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监管二处处长;
2003.09-2003.11,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助理巡视员;
2003.11-2006.07,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6.07-2010.07,中国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副局级);
2010.07-2011.07,中国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
2011.07-2011.08,江门市委常委;
2011.08-2013.06,江门市委常委、江海区委书记;
2013.06-2015.04,江门市委常委、滨江新区管委会主任;
2015.04-,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5年4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