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30 11:26
昆明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实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和云南省审计厅双重领导体制,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和行使国家审计权力、从事国家审计监督活动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昆明市审计局设1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法规督查处、审理处、科技审计处、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农业农村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社会保障审计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企业审计一处、企业审计二处、经济责任审计一处、经济责任审计二处、经济责任审计三处、综合审计处。
钱宏俊,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并主持市审计局全面工作;联系禄劝县审计局。
智 云,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法审计、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协调云南滇中新区、磨憨—磨丁合作区审计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综合审计处;联系审计学会、西山区审计局、安宁市审计局。
何建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审计项目计划、财务管理、涉农审计、科技审计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处、农业农村审计处、科技审计处、审计技术中心;联系东川区审计局、寻甸县审计局。
龚迎燕,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民生、企业和金融审计工作;分管社会保障审计处、企业审计一处、企业审计二处;联系盘龙区审计局、嵩明县审计局。
童福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府投资和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及离退休人员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联系呈贡区审计局、晋宁区审计局。
张 颖,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负责综合保障、目标责任管理、信息化建设、改革创新、机关党建、人事教育管理及工青妇工作;分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工会、机关团支部、妇委会;联系官渡区审计局、五华区审计局。
杨 俊,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市经责办日常工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一处、经济责任审计二处、经济责任审计三处;联系石林县审计局、宜良县审计局。
朱俊晶,总审计师。负责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法治建设、审计项目审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整改、审计项目创优争先及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法规督查处、审理处;联系富民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