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4 16:11
昌吉市(维吾尔语:سانجى شەھىرى),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东部,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亚欧大陆中心,总面积7971.03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6月,昌吉市辖6个街道、8个镇、2个乡。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户籍总人口411794人。
属匈奴。
汉
为山北六国中的劫国和单桓国、乌贪訾离等地。
神爵二年(前60年),西域都护府建立,归其管辖。
三国
属车师后部。
晋
属高车。
南北朝
北魏时为高车地,后归于蠕蠕。
北周时为突厥属地。
隋
为西突厥铁勒部,后归莫贺。
唐
唐初属西突厥,后为庭州所辖。又改属昆陵,继而属北庭。
宋
属回鹘五城(别失八里)。
元
元末归属东察合台汗国。
明
属四卫拉特的和硕特部游牧地,后为准噶尔台吉游牧地。
清
初为准噶勒丹多尔济游牧地。
乾隆年间,开始大规模屯田。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四月,设巡检司,属乌鲁木齐州。同年八月筑城,乾隆皇帝钦命名“宁边”并移乌鲁木齐州同于此,即宁边州同。为乌鲁木齐同知所辖。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农历七月二十七升宁边州同为昌吉县,属甘肃镇西府迪化州,辖区为昌吉市和呼图壁县。
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设行省,昌吉县隶属迪化府。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县辖呼图壁县巡检,改设为呼图壁县丞。
中华民国
民国七年(1918年),呼图壁县分设,两县均归迪化道所辖。
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0年4月,成立昌吉县人民政府,隶属迪化专员公署。
1954年7月,成立昌吉回族自治区,昌吉县为自治区区府所在地。
1955年11月,昌吉回族自治区改为自治州。
1955年,昌吉县人民政府改称为县人民委员会。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
1959年4月,昌吉县成立人民公社联合社管理委员会,与县人委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1962年,撤销联合社。
1968年11月28日,成立昌吉县革命委员会。
1981年2月,撤销昌吉县革委会,恢复县人民政府。
1983年12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昌吉县改为昌吉市,仍属昌吉回族自治州管辖。
截至2023年6月,昌吉市辖6个街道、8个镇、2个乡,另设有1个管理委员会、1个管理站、1个产业开发区、1个兵团分部、2个农场:宁边路街道、延安北路街道、北京南路街道、建国路街道、中山路街道、绿洲路街道、硫磺沟镇、三工镇、榆树沟镇、二六工镇、大西渠镇、六工镇、滨湖镇、佃坝镇、阿什里哈萨克民族乡、庙尔沟乡、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昌吉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兵团蔡家湖镇分部、兵团共青团农场、兵团军户农场。昌吉市人民政府驻建国西路169号。
昌吉市位于天山北麓、亚欧大陆腹地、准噶尔盆地南缘,东邻乌鲁木齐市,西毗呼图壁县,南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相接,北与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阿勒泰地区福海县接壤。介于东经86°24′—87°37′,北纬43°06′—45°20′之间,南北长260千米,东西宽30千米,总面积7971.03平方千米。
昌吉市境出露地层呈多样。出露于最南端的三屯河上有至乌鲁木齐冰达坂以北为元古界。上古生界地层发育较为齐全,组成高山区的主要地层,从东到西都有分布。古生界—中生界出露于昌吉河等地。中生界二迭系仅在昌吉河左岸出露,属玛纳斯地层小区。侏罗系主要分布于昌吉河、三屯河和头屯河。白垩系分布于三屯河一带。新生界在昌吉范围内分布较为广泛,主要分布于山前及准噶尔盆地南缘和准噶尔盆地内。
昌吉市所处I级大地构造单元,为天山—兴安地槽系,II级构造单元为北天山地槽系,其中又可分为北天山优地槽褶皱带及准噶尔地块和中天山隆起三个亚II级构造单元。中天山隆起带未分出III级构造单元。北天山优地槽褶皱带,可分出依连哈比尔尕复背斜、博罗霍洛复背斜两个III级构造单元。准噶尔地块可分为乌鲁木齐山前坳陷和准噶尔盆地新生带掩盖区两个III级构造单元。
昌吉市地貌类型大体分为山地、平原、沙漠三大部分。整个地势为南高北低,呈阶梯状,南北高差4000多米。南部山地为天山山区,天格尔山等55个海拔400米以上的山峰横空矗立。中部为冲积平原,北部沙漠属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一部分,沙丘为固定和半固定型,丘间地势平坦。
昌吉市属中温带区,为典型的大陆性干旱气候,具有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昼夜温差大的特点。由于地形条件的影响,由南向北气候差异较大,南部夏季降水较多;北部沙漠性气候特征显著。昌吉州日照充足,年日照时数为2700小时;热量条件也较为充足,年≥10℃积温为3450℃,年平均气温6.8℃,1月份平均气温为-15.6℃,7月份平均气温为24.5℃;年平均降水量为190毫米,夏季降水量明显多于冬季;年无霜期为160—190天。
昌吉市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6亿立方米,城市自来水日供应能力为5万立方米。2021年,昌吉市用水总量4.07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16亿立方米,农业用水3.1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0.31亿立方米。
昌吉市矿产资源有煤、铁、金、硫磺、白矾、芒硝、石灰石、矿气泉等,特别是煤炭资源储量大、品位好,已探明地质储量达220亿吨以上,远景储量达500亿吨以上,天然气储量面积100平方千米。
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总户数157243户,户籍总人口411794人,其中,城镇267848人,乡村143946人;男性201281人,女性210513人。人口年龄结构为:0-17岁77324人,占18.8%;18-34岁88164人,占21.4%;35-59岁177576人,占43.1%;60岁及以上68730人,占16.7%。出生人口3423人,人口出生率8.35%;死亡人口3470人,人口死亡率8.47%;人口自然增长率-0.11%。
2022年,昌吉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0亿元,增长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46亿元,市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3.2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3.12亿元。
2023年,昌吉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20.77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34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254.09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314.35亿元,增长7.8%。三次产业结构为8.4:40.9:50.7,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为4.8%、28.4%和66.8%,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3、2.0和4.6个百分点。
2023年,昌吉市城镇新增就业563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29人,“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全年新增创业1344人,带动就业5128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4151人次。实名登记区内外应届高校毕业生3909人,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2829人次。
2023年,昌吉市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下降0.2%。分类别看,交通通信类下降2.8%,居住类上涨0.6%,教育文化娱乐类上涨0.8%,食品烟酒类下降0.7%,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8%,衣着类上涨2.0%,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4.0%。
2023年,昌吉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6.5%。从用途看,生产资料价格下降7.0%,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4%;从轻重工业看,轻工业价格下降2.5%,重工业价格下降7.1%;从最终产品看,初级产品下降9.3%,中间产品下降5.9%,最终产品下降3.0%。
2023年,昌吉市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降6.4%。其中,燃料、动力类下降5.3%,黑色金属材料类下降11.8%,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下降1.6%,化工原料类下降9.4%,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下降9.6%,木材及纸浆类下降3.8%,其他工业原材料及半成品类下降3.5%,农副产品类下降6.5%。
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昌吉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29.5%,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50.1%;第二产业投资下降4.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37.5%。民间投资比上年下降23.1%;国有及国有控股完成投资下降33.7%;新开工项目投资下降34.5%;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4.8%。年末全市实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74家,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3.18亿元,比上年下降14.4%,其中住宅开发投资25.97亿元,下降17.0%,商业营业用房投资2.40亿元,下降35.4%,办公楼投资0.29亿元,上升7.3%,其他房地产投资4.52亿元,下降上升28.7%。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652.46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5.7%,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83.51万平方米,下降0.9%。房屋新开工面积63.3万平方米,下降14.8%,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48.12万平方米,下降21.5%。商品房销售面积53.38万平方米,比上年上升36.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48.67万平方米,上升35.7%。商品房销售额29.28亿元,比上年上升32.7%,其中住宅销售额26.56亿元,上升34.8%。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1.0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0%。
财税收支
2023年,昌吉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2亿元,比上年上升2.9%。其中,税收收入23.89亿元,上升19.6%,非税收入17.73亿元,下降13.5%。税收收入中,企业所得税下降16.0%,个人所得税增长11.8%、资源税下降16.1%,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上升56.1%、13.0%、11.3%、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0亿元,比上年上升16.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分别下降8.2%和2.6%、卫生健康、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支出分别上升4.4%、250%和8.6%,城乡社区、教育、农林水支出分别上升37%、13.2%和56.9%。
2023年,昌吉市全口径税收收入43.5亿元,比上年上升29.1%,其中,第一产业收入0.33亿元,上升377.0%;第二产业收入17.14亿元,增长12.8%,工业12.76亿元,上升19.9%,其中,采矿业下降37.3%,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别上升27.6%和98.7%,建筑业4.38亿元,下降3.7%;第三产业收入26.05亿元,上升41.3%。
市场主体
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实有企业12468户,其中,第一产业346户,第二产业2970户,第三产业9152户。实有个体户43855户,其中,第一产业401户,第二产业3275户,第三产业44874户。
人民生活
2023年,昌吉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209元,比上年增长6.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89元,比上年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25元,比上年增长9.6%。
2023年,昌吉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46.19亿元,比上年增长8.8%。农、林、牧、渔和辅助性活动占大农业产值的比重分别为56.9%、0.8%、26.6%、1.9%和13.8%。其中,农业产值26.30亿元,增长7.5%;林业产值0.36亿元,下降40.5%;牧业产值12.29亿元,增长15.1%;渔业产值0.89亿元,下降20.1%;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6.36亿元,增长15.3%。
农业
2023年,昌吉市粮食种植面积243427.71亩,比上年增长6.4%。其中,小麦种植面积129956.72亩,下降0.4%;玉米种植面积110950.29亩,增长15.4%。经济作物种植面积687831.55亩,比上年下降5.39%。其中,油料种植面积3415.12亩,增长45.0%;棉花种植面积427784.70亩,下降9.1%;甜菜种植面积17819.00亩,增长60.1%;中草药材种植面积6258.00亩,下降42.4%;蔬菜及食用菌种植面积100074.18亩,增长12.2%,其中,西红柿种植面积80509.64亩,增长32.88%;瓜果类种植面积55351.30亩,增长10.1%;其他作物种植面积77129.25亩,下降16.6%。全年粮食产量(含薯类)100085.89吨,比上年下降0.5%,其中,小麦产量48408.02吨,增长8.0%;玉米产量50516.45吨,下降7.4%。 棉花产量60213.91吨,比上年增长6.2%。油料产量830.60吨,增长3.0%;甜菜产量95486.84吨,增长67.8%;蔬菜及食用菌产量648217.74吨,增长33.9%,其中,西红柿产量607971.25吨,增长44.0%;瓜果产量297092.40吨,下降5.9%。
2021年,昌吉市农作物播种面积91.49万亩,比上年减少3.49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6.01万亩,增加1.07万亩,其中:小麦7.69万亩,增加0.11万亩;玉米8.1万亩,增加0.9万亩。经济作物75.48万亩,减少4.56万亩,其中:棉花47.03万亩,增加0.26万亩;油料0.12万亩,减少0.43万亩;甜菜0.42万亩,减少1.17万亩;蔬菜7.48万亩,减少1.2万亩,其中,西红柿4.78万亩,减少1.02万亩;瓜果5.88万亩,增加0.22万亩。
2021年,昌吉市粮食总产量7.27万吨,比上年增加0.36万吨,其中,小麦产量2.49万吨,减少0.04万吨,玉米产量4.69万吨,增加0.41万吨;棉花产量5.39万吨,增加0.04万吨;油料产量0.03万吨,减少0.11万吨;甜菜产量2.46万吨,减少6.05万吨;蔬菜产量39.22万吨,减少13.97万吨,其中,西红柿产量31.42万吨,减少12.66万吨;瓜果产量29.88万吨,减少3.04万吨。
畜牧业
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牛存栏8.64万头,比上年末增长27.1%;羊存栏26.66万只,下降9.0%;猪存栏10.17万头,下降14.3%,家禽存栏93.19万只,下降16.0%。全年牛出栏4.84万头,增长24.9%;羊出栏20.54万只,增长18.5%;猪出栏8.14万头,比上年下降37.6%;家禽出栏277.16万只,下降1.1%。牛羊猪禽肉类总产量2.42万吨,比上年下降4.7%;禽蛋产量1787.34吨,下降17.2%;牛奶产量6.33万吨,增长58.1%。
渔业
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水产养殖面积963.00公顷,水产品产量6963.85吨,比上年下降15.4%,渔业养殖户136户。
工业
2023年,昌吉市第二产业中,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9%。年末实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3家,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5.4%。实现销售产值同比增长4.2%,产销率101.8%,同比增长3.6个百分点。采矿业增加值下降18.3%,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7.9%。主要工业和能源产品产量有增有减,变压器增长32.2%,塑料制品增长7.6%,纸制品增长2.2%,原煤下降4.1%。发电量增长3.6%,精制食用植物油增长32.6%,小麦粉增长44.1%,饲料增长12.4%,饮料下降16.3%,聚酯增长19.6%,钢结构增长16.5%。主要行业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41.1%,拉动工业增长7.6个百分点,贡献率139.9%;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业分别增长9.1%和4.0%,分别拉动工业增长1.4和0.3个百分点;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分别增长41.7%和1.7%,分别拉动工业增长1.0和0.2个百分点。
2023年,昌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83.29亿元,同比增长8.2%;亏损企业亏损额9.32亿元,下降3.4%;平均用工人数20800人,增长0.5%。资产负债率57.7%,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8.84元,同比增加0.36元;营业收入利润率13.1%,同比增长5.0个百分点。总资产周转天数385.2天,比上年末减少26.5天;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10.1天,比上年末减少3.0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40.2天,比上年末增加3.8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127.3%,累计增长27.7%。
建筑业
2023年,昌吉市第二产业中,全部建筑业增加值46.85亿元,比上年增加12.6%。年末全市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52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5.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全年签订合同额175.25亿元,增长3.1%,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99.46亿元,下降11.5%。建筑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8.13亿元,比上年增长22%,利润总额1.35亿元,增长148.1%。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23148人,比上年增长53.1%。
服务业
2023年,昌吉市第三产业增加值314.35亿元,比上年增长7.8%。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1.18亿元,增长8.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35.93亿元,增长18.3%;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8.39亿元,增长23.7%;金融业增加值58.56亿元,增长5.7%;房地产业增加值23.71亿元,增长4.9%;其他服务业增加值156.64亿元,增长6.5%。年末实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79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4.9亿元,同比增长23.97%,利润总额9.43亿元,增长0.21%。主要行业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下降3.1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59.6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26.8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62.3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0.2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9.31%。期末用工人数9867人,同比下降6.88%。
国内贸易
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实有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含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242家,其中,法人企业215家,产业活动单位(个体)27家。法人企业中包括187家批发零售企业和28家住宿餐饮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中包括6家批发零售企业和21家住宿餐饮业企业。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22亿元,比上年增长19.8%。按经营地分,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127.75亿元,增长19.6%;乡村市场22.47亿元,增长21.1%。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132.41亿元,增长18%;餐饮收入17.81亿元,增长34.9%。按单位经营规模分,限额以上70.71亿元,同比增长21.3%;限额以下79.51亿元,同比增长18.5%。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8.7%,饮料类增长22.8%,烟酒类增长34.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48.1%,化妆品类增长26.3%,金银珠宝类增长57.8%,日用品类增长29.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9.2%,通讯器材类增长37.4%,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79.2%,书报杂志类增长10.6%,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下降81%,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60.2%,中西药品类下降58.3%,五金、电料类下降27.2%,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增长68.1%,汽车类零售额增长29.3%。全年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单位)实现网上零售2.64亿元,同比增长163.8%。
对外经济
2023年,昌吉市进出口贸易总额67505.27万美元,比上年下降8.6%,其中,进口贸易额6382.63万美元,下降4.1%,出口贸易额61122.64万美元,下降9.0%。
邮电通信
2023年,昌吉市邮政行业业务总量27556.88万元,比上年增长35.77%。邮政业全年完成邮政函件业务14.98万件,包裹业务0.47万件,快递业务量1346.83万件,快递业务收入2.98亿元。电信业务总量83491.74万元,比上年增长6.2%。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2318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113681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378925万户。
旅游业
2023年,昌吉市接待旅游人数1388.6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0.76%,旅游收入82.8亿元,比上年增长43.38%。全市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景点8个,星级酒店6家,星级农家乐7家,旅游民宿6家,滑雪场2家。
金融业
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208.01亿元,比年初增长7.4%。其中,住户存款630.05亿元,增长12.2%,非金融企业存款347.23亿元,下降0.5%。各项贷款余额1071.7亿元,比年初增长11.6%。其中,住户贷款270.46亿元,上升4.4%,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791.54亿元,增长14.2%。中长期贷款445.35亿元,比年初上升19.5%;短期贷款278.19亿元,比年初上升7.6%。
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200.03亿元,比年初增长7.3%,其中,住户存款629.18亿元,增长12.2%,非金融企业存款368.54亿元,降低0.5%。各项贷款余额1060.98亿元,比年初增长11.8%,其中,住户贷款270.45亿元,上升4.4%,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790.52亿元,增长14.1%。中长期贷款790.53亿元,比年初增长14.1%;短期贷款278.19亿元,比年初增长7.6%。
昌吉市位于乌昌石城市群,是新疆东联西出重要通道,东距乌鲁木齐市30千米、国际机场18千米,312国道、乌奎高速公路和北疆铁路穿城而过,北过境公路、头屯河大桥、世纪大道、两座互通式立交桥等交通主动脉实现内外贯通。
2023年,昌吉市公交营运线路66条(城市线路18条、农村线路47条,昌吉至五家渠公交线路1条)。公共汽车343辆。出租车总数量1337辆。有营运车辆16463辆,其中,道路旅客运输车辆396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13192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144辆,教练车辆731辆。
2023年,昌吉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5.24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全年获得专利授权387件,年末有效发明专利217件。
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实有市级各类学校(园)118所,幼儿园84所,其中,公办32所,民办45所(普惠性39所),地方企业办2所,义务教育学校31所,其中,小学26所,其中教学点2个,初中5所,其中初级中学5所,高中3所,其中完全中学3所。共有基础教育班1674个,其中,学前教育603个;义务教育984个,其中小学751个,初中233个;高中87个。共有毕业生16456人,其中,学前教育6730人;义务教育9726人,其中,小学4818人,初中3562人;高中1346人。招生16552人,其中,学前教育4574人;义务教育11978人,其中,小学6470人,初中4030人;高中1478人。在校生68475人,其中,学前教育17305人;义务教育51170人,其中,小学34807人,初中11956人;高中4407人。共有教职工5549人,幼儿园2292人,小学1926人;中学1331人(初级中学686人,完全中学645人)。其中,专任教师4430人,幼儿园1292人;义务教育2794人,其中,小学1870人,初中924人,高中344人。幼儿园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23人,小学正高级9人,副高级477人,初中正高级3人,副高级354人,高中正高级1人,副高级146人。学校占地面积192.95万平方米,其中,幼儿园34.72万平方米,小学114.27万平方米,初级中学23.87万平方米,完全中学20.1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2.45万平方米,其中,幼儿园21.09万平方米,小学28.40万平方米,初级中学13.38万平方米,完全中学9.58万平方米。
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拥有公共文化机构3个,艺术院团1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0个,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6个。开设舞蹈、声乐、剪纸等免费文化艺术培训班25个班次,举办全民阅读推广活动58场次;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下基层活动165场次、“双百”活动249场次,累计受惠群众200余万人次。
2023年,昌吉市游泳馆4个,民办大型体育健身场馆12个,足球场25个,羽毛球场(馆)32个,篮球场(馆)216个,乒乓球场(馆)77个,室内滑冰场1个,门球场2个,高智尔球场2个,小型轮滑场3个,健身步道12条,网球场地2个,健身路径475套。全市公共体育面积108.33万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用地2.9平方米。
2023年,昌吉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26个,其中:公立二级甲等医院2家,二级民营医疗机构11个,一级民营医院11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其他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6个:社区卫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8个,乡镇卫生院10个,村卫生室63个,门诊部8个,医务室8个,诊所233个(口腔诊所77个、西医72个、中西医10个、中医68个、医美容诊所6家。实有床位1722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17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43人,注册护士1641人,医技442人,其他人员750人。聘用人数(不含第三方人员)2718人。
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6533人,其中,企业参保60280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9935人。实际领取待遇平均人数2149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465人,其中城镇居民参保5416人。领取待遇人数19317人。
2023年,昌吉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73565人,其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9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1861人,其中,企业参保47847人,事业单位参保9056人。
2023年,昌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8378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71162人,享受待遇62727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37216人,享受待遇63098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44167人。
截至2023年末,昌吉市城市低保对象421户585人,农村低保对象273户555人。养老机构10所,床位2284张。日间照料中心65个,床位593个。社区助餐点47个,农村互助幸福院42个。全年发放特困人员资金473.2万元27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3.18万元315人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17万元41人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414人,享受补贴资金49.74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3543人,享受补贴资金473.45万元。共有孤残儿童17名,发放孤儿补助资金25.86万元。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数10157人,发放高龄津贴1266.15万元。
2023年,昌吉市完成人工造林面积384公顷5760亩。森林覆盖率为22.02%。
2023年,昌吉市用水总量4.603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3.633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3.491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1857亿立方米;生活用水0.4635亿立方米,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水0.3566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0.3210亿立方米。
2023年,昌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2天。降水量163毫米,年平均气温7.8℃,日照时数2961.8小时。
2023年,昌吉市行政区域总面积7974.2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7.7万亩,其中地方耕地面积128.51万亩。村委会63个,社区居委会72个。建成区面积55.58平方公里,建成区城市道路长度395.00公里,城市道路面积824.62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418.2公顷,绿地面积2260.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643.88公顷,公园15个。供气管道长度2288.60公里,天然气储气能力51万立方米(城区),全年销售气量26002.00万立方米,其中家庭用量8707.00万立方米。
2023年,昌吉市全社会用电量37.11亿千瓦时,比上年上升10.9%,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54亿千瓦时,增长1.9%,全行业用电量32.57亿千瓦时,上升12.2%,其中,工业用电量17.99亿千瓦时,上升16.8%。
昌吉市取“昌盛吉祥”之意。“昌吉”地名的称呼始于元代。据《新疆图志》载:“侍行纪云:《元地志附录》有仰吉八里……按:仰吉与昌吉音近……蒙语……”以此可知,“昌吉”是由蒙古语“仰吉”转化而来的。
一、国家级名录项目
(1)新疆曲子(第一批)
(2)新疆花儿(第一批扩展)
(3)塔合麦西热甫(第一批扩展)
(4)塔塔尔族撒班节(第二批扩展)
(5)西王母神话(第四批)
二、自治区级名录项目
第一批公布项目:哈萨克花毡制作技艺
第二批公布项目:哈萨克族骨雕
第二批扩展项目:新疆花儿、回族宴席九碗三行子
第三批扩展项目:新疆社火
第五批公布项目:皮影戏
三、州级名录项目(三批共78项)
州级第一批:哈萨克族骨雕、昌吉民间剪纸、新疆曲子、昌吉哈萨克族擀毡、昌吉哈萨克族刺绣、昌吉回族饮食、昌吉哈萨克族婚俗、新疆民间社火、
州级第一批扩展:昌吉花儿
州级第二批:哈萨克族器乐斯布孜额、哈萨克花毡制作技艺、回民粉汤、回民九碗三行子
州级第三批:新疆皮影戏、哈萨克族银饰制作技艺、根雕技艺
昌吉山川秀丽,主要分为南部天山风光、中部农家乐和北部荒漠探险三大旅游区。以金涝坝、索尔巴斯陶等为代表的南部天山景区是盛夏消暑纳凉的胜地;以国家AAAA级杜氏旅游、六工镇两个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为代表的中部农家乐是假日休闲的好去处。以连绵沙漠、广阔戈壁和距城市最近的胡杨林、梭梭林为代表的北部荒漠是探险、狩猎的天堂。另外,榆树沟烽火台、宁边古城、清代粮仓等历史文化古迹,在全疆被喻为“名吃之乡、休闲之都”。截至2021年末,昌吉市有国家A级景区12个。
昌吉市是国家文明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
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全国双拥模范城市。
中国百强县。
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
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
全国献爱心工程先进市。
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市。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市。
全国卫生先进城市。
全国人口普查先进市。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
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
国家质量兴市先进市。
自治区文明城市。
自治区园林城市。
自治区卫生红旗城市。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市。
新疆奶源基地市。
2016年12月,入选农业部“”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18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区)
2019年,中国西部百强县市
2019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19年,中国县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
2020年4月14日,昌吉市入选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
2020年7月,入选2020中国交通安全百佳县市
2020年7月28日,入选“2020年赛迪百强县”。
2020年9月22日,入选“2020中国西部百强县市”。
2020年10月,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020年12月11日,入选第二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名单。
2021年4月,入选第二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推评名单。
2021年7月15日,入选水利部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
2021年8月,入选“2021年赛迪百强县”。
2021年12月,入选拟授牌命名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名单公示。
2022年2月8日,获评“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市”。
2024年1月,入选“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2024年1月,被命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