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17:59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是昌邑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潍坊市委和昌邑市委工作要求,做好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教育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 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 市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四)负责全市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家庭教育、婴幼儿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六)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七)负责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市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国内外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八)统筹规划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按规定承担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九)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开展教育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镇街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指导全市督导责任区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学校的安全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和体育外事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本系统出国留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潍坊市和我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依法承担划转到市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教师“县管校聘”和职称制度改革、依法自主办学改革、中考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督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事项,优化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机制,加快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省内外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陆振伟同志为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汲崇昌同志:协助魏宾同志管理财审科工作;分管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安全科、校建办、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电教中心、双招双引、扶贫包村工作。
郭培虎同志:协助魏宾同志管理组织人事科工作;分管机关党务、党建办、教师工作科、信息调研科、体卫艺科、信访办、惠民中心及纪检、统战、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李晓宁同志:分管教研中心、督导室、职成教科、实验教学研究中心、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赵秀华同志:主持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学前教育、教育工会、老干部、计生与妇女、关工委、团队工作。
机关党委
2020年7月6日,被潍坊市教育局授予“教育扶贫协作先进单位”称号。
2020年12月,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级文明单位”。
2022年2月,被拟表彰为“2021年度山东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