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8 10:55
乾隆十九年(1755),诏给主事衔,在军机处行走。旋补户部主事,迁员外郎。
乾隆二十年(1756),署甘肃宁夏道。乾隆二十二年(1758),迁山西按察使。乾隆二十四年(1760)正月,迁浙江布政使。乾隆二十六年(1762),丁母忧,仍在军机处行走。
乾隆二十七年(1763)五月,署江西巡抚。八月,授广东巡抚。
乾隆二十八年(1764)六月,调陕西巡抚。十一月,复调广东巡抚。
乾隆三十年(1766)闰二月,调江西巡抚,暂留署两广总督。
乾隆三十一年(1767)二月,调西安巡抚。
乾隆三十三年(1769)十二月,擢陕甘总督。乾隆三十四年(1770)十一月,以成县知县汤尚箴纵役索诈滋事不早纠,参部议革职,从宽留任。十一月,以乌什换班兵所乘用马,明山不照定例,咨新疆大臣交原领兵收放,遽令入新收项下,部议革任,诏免之。
乾隆三十六年(1772)五月,以前调任江西巡抚时,令首县修改衙署事发,解任革职。
乾隆四十四年(1780)九月,卒。
子:海宁,官至浙江巡抚。乾隆五十五年(1791)十月卒,照总督例给予恤典,谥勤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