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02 10:09
18世纪德国汉诺威有一乡绅名叫明希豪森(BaronMünchhausen,1720-1797),早年曾在俄罗斯、土耳其参加过战争,退役之后为家乡父老讲述其当兵、狩猎和运动时的一些逸闻趣事,从此名噪一时。后出版一部故事集《明希豪森男爵的奇遇》,其中有一则故事讲到他有一次行游时不幸掉进一个泥潭,四周旁无所依,于是其用力抓住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泥潭中拉了出来。
明希豪森三重困境的具体意义主要是指其在哲学领域的意义,“明希豪森三重困境”的提出说明了一件事情,即我们传统认为知识的“确定性”上出现了断裂。我们不再有完全确定的知识。从法律的视角来看,这就是自然法或者说价值的客观性的失败。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个外在的、确定的价值判断标准成为普世性的。
三难困境,即论证可能陷入以下3种困境:
第一,无限倒退(无穷地递归)。即A命题需要B命题支持和证明,B命题又需要C命题支持,C命题需要D命题支持,无限后退。由于理论上任何运动的东西都需要被另一个东西推动,这种论证方式的确定性需要建立在一个能够证明其他命题而本身又是不证自明的公理之上,而在人文社会领域这种不证自明的命题又不存在,所以,必然陷入一种无限倒退的境地,以至无法确立任何论证的根基;
第二,循环论证。即用B证明A,用C证明B,用A证明C,命题之间互相证明;
第三,武断地终止论证。在论证过程中,将某个特殊的理由和依据(例如某个教条、道德或宗教信条等)作为不证自明的东西,断然地终止论证。例如通过宗教信条、政治意识形态或其他方式的“教义”来结束论证的链条。如果不能走出这个困境,论证的说服力就会大打折扣。
古希腊无神论哲学家伊壁鸠鲁曾用一个三难推理来证明神的不存在。他说:
我们应该承认,神是愿意但没有能力除掉世间的丑恶;或有能力而不愿除掉世间的丑恶;或是既有能力而又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如果神愿意、而没能力除掉的世间的丑恶,那么,它就不算是万能的,而这种无能为力,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神有能力而不愿意除掉的世间的丑恶,那么,这就证明了它的恶意,而这种恶意也同样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神愿意而且有能力除掉的世间的丑恶(这是唯一能适合神的本性的一种假定),那么,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世间还有丑恶呢?
由于在这个三难推理中概括尽了一切关于神的解释的可能性,因此结论只能是:神根本不存在。对于这个三难推理,有神论者是很难反驳的。
当然,第二个推理也明显是有重大缺陷的:“神……有能力而不愿除掉世间的丑恶,那么,这就证明了它的恶意,而这种恶意也同样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伊壁鸠鲁论证的前提是:世间丑恶是客观存在的,论证的方式是:神有能力除恶而没有除恶(至少截至伊壁鸠鲁论证之时没有这样做),因此是恶意的、与神的本性矛盾。这一论证至少有两个缺陷:第一,由于世事的繁杂,以及时间的无限性(从目前来看),按照因果论,谁也无法确定地讲:人类每时每刻所亲历的一件件具体的“丑恶”,放到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和时间中,仍然是一种“丑恶”、而非“正直”。第二,仍然是由于时间的无限性、人类历史尚未终结的客观现实,神没有除尽丑恶,不代表神就是恶意的,有句俗语,时间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很多所谓的“丑恶”,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发展变换,要么消除,要么不再被认为是“丑恶”。因此,只要没到盖棺定论那一天,当下的丑恶未除,不能证成神的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