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7 12:19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根据全市预算安排,确定全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晋中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国有资本金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国有资本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等。
(三)编制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和市级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市级公共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根据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五)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拟定全市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六)负责筹措和管理市级财政的工业、农业等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煤炭基金、道路通行费、城市建设等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培植和扩大财源;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七)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八)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货款项目的考察和申报工作,并负责贷款的引进、转贷、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拟定贷款项目的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地方彩票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督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会计制度;拟定和组织执行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的办法、规章制度及补充规定;组织会计技术职称的考试、考核;指导和监督全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维护对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十一)制定并实施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市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 公 室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查、保密、信访及政务值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培训教育等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指导全市财政系统财政教育工作。
综合科
负责研究财政改革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 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拟定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资源收入等具体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审核全市及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收费的立项和标准;负责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审核工作;承担彩票市场及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税政法制科
组织协调地方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管理办法;审核上报地方性财税管理办法;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组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财政行政执法活动,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税收发展战略,提出改善税收结构和平衡税负的建议;组织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完善地方税收制度;会同税务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的调整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
预算科
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并拟定市对县(区、市)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市对县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办理市与县年度财政结算;编制市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预算草案;承担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办理市级预算追加事宜;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和组织执行全市非贸易外汇支出计划;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的联络工作;承担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国库科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 市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编报全市财政收支月 报;编制并汇总市本级及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总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年检;拟定地方政府债务发行计划,负责地方人民政府内债有关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管理市级非税收入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及其专户;研究和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基础信息管理科
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个人部分支出基础信息管理;负责市直预算单位资产基础信息管理;负责市直预算单位录用合同制人员基础信息管理;负责财政供养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基础信息管理;负责统发工资的审核,提出部门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核定标准及市直国有资产配置的建议。
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政法部门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司法体制改革政法经费保障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考评;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局长:(空缺)
郭和平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科、教科文科、老干部管理科,协调联系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药艳明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综合科、税政法制科、社会保障科、外债与地方金融科,机关工会、青年团、妇女工作,协调联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乔金国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企业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薛振明
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分管监督检查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作,协调联系政府采购中心
赵德如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国库科、基础信息科、经济建设科
霍艳芳
总会计师
协助局长分管会计科、行业协会管理工作,协调联系财会干部培训中心、会计函授学校、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张进波
副处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行政政法科、财政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财政调研工作
出台贵重物品管理办法规范专库管理
晋中市“贵重物品上交专库”从3月份设立以来,市专库工作组设置了“专库”库房,并配置了保险柜、保密柜、照相机、灭火器等设施。为切实加强“贵重物品上交专库”的日常管理,做好上交贵重物品的接收保管处置等各项工作,近日,我局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晋中市财政局接收保管处置贵重物品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专库”基础管理。
办法紧紧围绕“上交资产应收尽收、库管物资安全无损、处置程序严格规范、处置收入应缴尽缴”这条主线,对我市贵重物品的接收、保管、处置做了详细规定,办法要求,库管物资要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值班巡查,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确保上交物品的安全完整。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专库”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不断提高财政实物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益。
2022年5月23日,入选“2020-2022年度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