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芬

更新时间:2022-01-21 15:38

普芬(氟康唑滴眼液),适应症为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其化学名称为:α-(2,4二氟苯基)-α-(1H-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结构式:

分子式:C13H12F2N6O

分子量:306.28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适应症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规格

5ml:25mg

用法用量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不良反应

偶见眼部刺激反应和过敏反应。本品与其他咪唑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咪唑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滴眼用。

2.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

3.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本品。建议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本品为抗真菌药,具有抑制真菌作用,高浓度时也可具有杀菌作用。主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氟康唑还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的变形和细胞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胞变为具侵袭性的菌丝过程。对念珠菌、隐球菌、球孢子菌、组织胞浆菌等敏感。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5ml/瓶

有效期

二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285

生产企业

沈阳兴齐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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