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语法

更新时间:2023-01-09 20:49

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语言理论中的一个术语。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创造的,语法是生成的。儿童生下来就具有一种普遍语法。普遍语法实质上是一种大脑具有的与语言知识相关的特定状态, 一种使人类个体足以能学会任何一种人类语言的物理机制及相应的心理机制。

介绍

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语言理论中的一个术语。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创造的,语法是生成的。儿童生下来就具有一种普遍语法。普遍语法实质上是一种大脑具有的与语言知识相关的特定状态, 一种使人类个体足以能学会任何一种人类语言的物理机制及相应的心理机制。人类个体就是借助普遍语法去分析和理解后天语言环境中的语言素材。普遍语法是对于人类个体获得个别语法的共性原则的描写,它本身不会生成任何具体语言。普遍语法寓于个别语法中。儿童言语获得过程就是由普遍语法向个别语法转化的过程, 并借助于语言获得装置(LAD) 得以实现。

特点

第一,普遍语法不是语法大全,不是像传统的普通语言学那样包罗万象;第二,它不是通用语法或万能语法,不能用来代替个别语言的语法;第三,它不是像一本实用语法那样包括各种句型、词形变化等内容的语法。

乔姆斯基说得很清楚:“普遍语法不是一部语法,而是一系列条件,用来限制人类语法的可能范围。”

普遍语法是构成语言习得者的初始状态的一组特性、条件和其他东西。具体地说,普遍语法是一切人类语言必须具有的原则、条件和规则系统,代表了人类语言的最基本东西。人能学会语言,是因为人脑生来就存有人类一切语言的共同特点。这些共同特点就是普遍语法。

由于语言原则是集体无意识的内容,所以各种族、民族儿童都生来俱有,也就是说有共同的语法;由于后天语言环境不同,即所获外界刺激不同,所以才在普遍语法范围内获得各不相同的母语生成语法。生成语法的作用是确定句子的可能范围。普遍语法的作用是用更概括的原则来确定语法的范围。某种语言的生成语法规则排除不合格句子,普遍语法原则排除不合格的语法,普遍语法是语法的语法。

实际上,普遍语法是乔姆斯基为揭开人类习得语言的奥秘所做的假设,是假想的人类语言都要遵循的一系列抽象原则和必备的条件,是生成各种具体语言的基础体系,它不是社会规约出来的规则,而是人脑里的心智规则。乔姆斯基的基本思想就是要制定出少量的原理,通过很少几项原理的相互作用建立起整个语法机制,为各类语法提供一个普遍性的参照。

普遍语法与个别语法

乔姆斯基(1965)提出自然语言的共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内容普遍性和形式普遍性。人的语言知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全人类语言所共有的,称为普遍语法;另一部分是各民族语言所特有的,称为个别语法。在乔姆斯基看来,语法“是由能把声音、意义和抽象结构的特定形态赋予句子无限集合中每一个句子的规则和原则所构成的明晰系统。”

普遍语法是人类通过生物进化和遗传先天获得的,个别语法是人出生后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通过学习掌握的。语言机制具有初始状态,具有种属的统一性。它在触发机制和环境影响下经历状态变化,达到获得状态。人类语言的初始状态是一样的,而获得状态是不一样的。普遍语法是研究初始状态的理论,而个别语法则是研究获得状态的理论。

在“普遍语法”与“个别语法”的关系上,乔姆斯基认为,“个别语法”是从“普遍语法”中“选择”或“触发”出来的,普遍语法在个别语法之外存在,而且先天地存在于人脑中,通过后天“经验”的“触发”,个别语法才从普遍语法中“选择”出来。换句话说,在个别语法之外还存在孤立的普遍语法,普遍语法可以不在、不通过个别语法而存在。

人类学会某种具体的语言主要是因为他们具有普遍语法。普遍语法具有种属的统一性。普遍语法作为人脑的一部分是在人出生时随着整个人体来到世上的,所以人不论种族、民族、性别、肤色,不论他们将来掌握何种语言,他们出生时的普遍语法是一样的。如果没有普遍语法,单靠有限的语言材料,人根本无法掌握语言。普遍语法是生成个别语法的基础,普遍语法只有一种,不同个人、不同语言的语法都来自这种普遍语法,但个人有普遍语法并不是说他就能讲各种具体语言,只有当普遍语法转变为个别语法,个人才会讲具体的语言。换言之,普遍语法必须在具体语言材料或语言环境的刺激下才能转变为个别语法,这样个人才能讲具体的语言,一个人能否讲一种或几种语言就要看他是否受过一种或几种具体语言材料的刺激。语言能力与人体其他生理结构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成熟,并且有一定的成熟期。因此,普遍语法是人类掌握语言的决定因素,语言材料或后天的语言环境只起触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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