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2 11:31
计算机协会于2001年在景德镇陶瓷大学(原景德镇陶瓷学院)(新厂)校区成立,并于2004年正式迁入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计算机协会的成立宗旨是“学我所学,为我所用”。协会致力于向全校学生打造一个强大的计算机知识交流平台,以电脑硬件、电脑组装、电脑故障分析与解除、计算机网络、系统、常见设计软件(3Dmax、Photoshop……)应用、java程序设计、手机软件开发等方面的介绍与交流作为协会存在的灵魂,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广大对计算机感兴趣的同学之所求。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是“景德镇陶瓷大学计算机协会”。
第二条:景德镇陶瓷大学计算机协会现下属景德镇陶瓷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一个以学生为主体的具有专业特色的学术科技型社团组织,受团委领导,由社团联合会具体管理。
第三条:协会成立宗旨“学我所学,为我所用”。
第四条:协会的成立和发展不以营利为目的。
协会成立原则
第一条:为全校同学构建一个良好的计算机知识与技术交流学习平台,本着大家一起探讨、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促进同学们对计算机知识的更深层次的了解,加强同学们对计算机的操作能力(包含计算机软件的应用、电脑故障的解决等)。
第二条:积极的做好计算机知识的普及,适时的面向社会宣传计算机知识。
第三条:开展适量的符合协会发展的相关活动,促进协会会员对协会主旨的认识与理解。加强协会内部会员的凝聚力,强化会员的组织观念,培养会员们的团队合作意识。
第四条:积极与学校内外性质相同的组织间的交流与沟通,特别是在学术上要积极的向好的方面学习,通过学习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学术素养。
第五条:要把协会发展作为首位,要不断的跟紧时代发展,以科学发展的思维去不断的提升协会发展层次。
组织制度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席团,管理好本部门成员,要形成管理本部门的独立模式,而又不脱离协会整体,让每个成员用最短的时间相互认识,相互合作。然后积极的与其他部门进行交流与沟通,加强整个协会人员的交互力度,要坚决实现协会内部人员保持良好沟通交流状态的目的。
主席团职权
主席团内职务包括会长、副会长、技术中心负责人、财产管理中心负责人,主席团内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会长1人,副会长不得超过2人,技术中心和财产管理中心各1人)。主席团负责主持和监督协会日常工作,制定和维持协会发展目标,协调和管理协会内部公共资源。肩负协会向前发展,不断进步的重任。因此,协会主席团赋有协会内部最高执行权力。其他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主席团展开工作。
1、 对于协会重大决策事件,会长拥有半票否决权,主席团其他成员(4人)各拥有1/8否决权,当副会长只有1人时,所剩1/8否决权由组织部部长拥有。
2、 副会长要协助会长做好协会各机构工作的监督,指导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做好对协会的分管工作。
3、 会长是本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原因,须有副会长或主席团其他成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时,应上报协会所属院系团总支审查通过后方可生效。
4、 会长作为本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社团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5、 主席团要时刻做好对下属部门工作的监督工作。要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技术中心职权
技术中心是协会发展存亡的中流砥柱,是引导协会技术力量不断进步的核心。是协会开展与本协会特色相关活动的主力军。
1、 技术中心人员由1人负责统一管理,受会长及主席团其他人员监督。技术中心负责人与副会长同级。
2、 技术中心成员由协会技术员组成。
3、 技术中心负责建立协会技术力量,搭建协会计算机知识交流平台(硬件平台、网络平台……)。负责开发、管理和维护协会网站的工作。
4、 负责对会员进行计算机技术知识的培训,建立常见应用软件教程库,定期向会员发放教程。同时,还应根据技术中心负责人的安排与需要加强对其部门成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安排和组织好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外联部五个部门成员的计算机技术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5、 负责建立协会计算机技术知识详细档案库。
6、 承担(或组织其他感兴趣的会员)计算机科技技术相关方面学术报告的研究与发表。
7、 负责选拔、培训协会下一届的技术骨干力量。
8、 配合会长及主席团其他成员,主持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财产管理中心职权
财产管理中心主要是统计与管理协会物资及经费。协助会长、副会长做好协会内部资源的合理安排工作。
1、 财产管理中心由1人负责管理,成员由协会会员组成,成员人数由财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具体列定。财产管理中心负责人与副会长同级。
2、 做好协会物资的档案,包括图片,文字说明,管理人信息。
3、 做好协会经费的管理工作,制作出协会内部经费报表。并于必要时向协会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4、 统筹协会所有物资的合理有效使用,保证协会资源持续性利用。
5、 及时向主席团反映协会财产物资状况。
办公室职权
是一个负责协会日常内部事务的管理,协调并督促每个部门的远转,缺陷制度的改进,并对每个部门的负责人考核打分的部门。同时,负责新闻、微博等媒体的远转,和整个协会信息发布。
宣传部职权
宣传部作为协会重要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宣传。对于协会举办的任何活动,宣传部都必须做好活动情况的材料收集(活动照片、视频、活动报道)工作及做好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宣传部要及时的将协会动态,协会的活动情况等向协会网站上传。宣传部务必做好协会一切大小活动的材料收集工作,以供主席团组织编写协会年鉴用。
组织部职权
组织部在协会发展过程中起着超前协会工作步调的引领作用,组织部要积极配合主席团,提前做好阶段性活动方案规划,并以规范的书面形式(或是电子稿)提交主席团,以供主席团参阅,然后由主席团内部会议决议是否采用参考活动。
组织部主要负责协会日常工作中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并负责每个活动的全程策划与指导。同时,组织部要做好协会成员考勤工作,并配合主席团做好协会成员评优评先工作。
组织部成员的素质必须是语言组织能力强、对大型活动有所认识、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文笔功底好、富有创意。
外联部职权
外联部作为协会与外界沟通的门户,必须做好所属外联工作。包括代表协会积极与协会类似组织建立良好关系,以加强协会与其他社团、社会类似组织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充当协会礼仪司的职权,狠抓协会成员养成良好礼仪习惯的重要工作;负责组织协会举办活动所需经费。
文艺部职权
主要负责协会活动的司仪,主持文艺演出,娱乐活动等等。
第一条:凡是景德镇陶瓷大学在籍学生利用正当手段向我协会填写申请书,且通过协会对其进行面试的同学方可成为计算机协会正式会员。
第二条:计算机协会正式成员须向协会缴纳协会规定的会费。
第三条:会员必须严格服从协会的编号管理方法,每次培训时,所有会员必须持会员证按会员证上的姓名及编号进行考勤,凡有不遵循本条例或者缺勤满三次(且每次培训缺勤不请假)者,协会将有权收回其会员证,取消其在协会一切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凡是有损害学校声誉行为者,协会将取消其在协会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并收回其会员证。
第五条:有阻碍协会发展,扰乱协会制度者,协会将取消其在协会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并收回其会员证。
第六条:有参与违反和损害网络道德者,协会将对其给予直接开除,并收回其会员证。
景德镇陶瓷大学在籍学生
1、 协会将在适当时间面向全校进行纳新工作,届时需入会的同学须在计算机协会纳新报名处填写报名申请书,并缴纳入会会费。
2、 填写申请书后,需参加我协会组织的面试,面试通过者,方可成为我协会正式会员。
第一条:凡是景德镇陶瓷大学计算机协会正式会员均有权免费享受协会提供的计算机知识培训,计算机技能培训。
第二条:凡是景德镇陶瓷大学计算机协会正式成员均有权享受协会给予的奖励及福利。
第三条:凡是景德镇陶瓷大学计算机协会正式成员均可对计算机协会的运转行使监督权。
第四条:凡是景德镇陶瓷大学计算机协会正式成员均有权享受在协会内的选举与被选举权。
第一条:凡是景德镇陶瓷大学计算机协会正式成员必须遵守计算机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凡是景德镇陶瓷大学计算机协会正式成员必须服从协会的合理的组织安排。
第三条:凡是景德镇陶瓷大学计算机协会正式成员必须时刻维护协会本身利益,不得有损害协会形象、阻碍协会正确发展道路的行为。
第四条:积极主动,热情慷慨,作为组织成员,要时刻为协会着想。关心协会自身建设,自觉维护协会会员间的安定团结。
第五条:所有正式成员不得进行有关计算机黄、赌、毒以及网络传播反党,反人类道德的活动。
每学期末召开全体干部、干事总结会议,评出几个奖项:最具有创意奖,最佳人气奖,最具工作热情奖等,以资鼓励。
评选方案:(一) 最佳创意奖:评奖条件为在会议及活动中提供很多具有新建议的成员。
(二) 最佳人气奖:评奖条件为平时与部门内或部门外的同学交流密切并建立良好关系得成员。
(三) 最具工作热情奖:评奖条件为在协会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的成员。
对于以上奖项,原则上主席团不参与候选。
本协会各种活动由常务理事会统一管理,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一) 活动策划初稿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各部门提交的活动策划初稿、会员以个人或小组名义的提案,学校团工委等组织的建议等。
(二)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后确定最终活动方案,由秘书处负责活动策划书的定稿。
(三) 秘书处负责学校团委等主管部门的申报工作。
(四) 获得学校主管部门的审批之后,由常务理事会确定由专人负责(原则上在两名副会长中产生)负责该项活动的实施,其助手则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灵活处理。
(五) 活动总负责人格局活动需要从各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活动筹备小组,具体负责活动各项事宜,并确定一联络人专门负责敦促各部门的工作完成进度,协调各部工作以确保活动顺利完成。在此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应给予最大程度的配合。
(六)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均需做一份活动总结交给活动总负责人,活动总负责人亦需向常务理事会提交一份详细工作总结
本协会的经费依照本协会宗旨,用于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财务实行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会员需交纳一定费用作为活动经费)、学校资助、社会赞助、个人捐助、技术人员有偿服务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经费管理:
(一) 经费由秘书处财务组负责,记账员及出纳员应分开,该负责人定期向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提供财务报告。并于每届常务理事会工作总结之前向常务理事会提供完整的财务报告。 (二) 协会所有开支必须凭详细的发票或收据报销:所购用品在50元以下应经部处长签名;所购用品在50元以上的应经会长、副会长签名;对于一些小额开支(小于10元)无法获得发票或收据的,可由经手人提供证明并经部长级以上人员审核签名即可报销,秘书部必须上述报销项目详细记录在案,应包括资金用途、报销日起、经手人、审核人签名等项目。
(三) 部门创收均应上缴秘书处财务组,由财务组统一管理。
协会成员如有必要,经主席团同意,按合理程序可以查阅协会有关财务报告。
计算机协会主席团有权就本章程根据时事变化而作出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