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0 19:59
民国三十年(1941年)前,属大方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7月,建县后划归纳雍。
1953年,与加科合并为鼠场乡。
1958年,改鼠场公社。
1966年,鼠场公社与加科公社并为曙光公社。
1982年,改曙光乡。
1991年,原百兴区曙光、坐拱、岔冲和阳长区河溪等乡并入曙光乡。
2015年,撤销曙光乡建制,设置曙光镇。
2011年末,曙光镇辖27个行政村:鼠场、猴儿关、法杓、坝子、营头、水淹坝、坐拱寨、小寨、河沟、五骡、后槽、长田、岔冲、亚拱、月台、五三、渔塘、法泥、河溪、联盟、联合、八一、坡头、小腰栖、小箐脚、龙井、箐脚。
截至2020年6月,曙光镇辖13个社区、12个行政村:鼠场、八一、坝子、长田、法杓、河溪、猴儿关、后槽、龙井、箐脚、联合、联盟、营头,岔冲、法泥、河沟、水淹塘、五三、五骡、小幺栖、小寨、小箐脚、亚拱、鱼塘、坐拱寨,镇人民政府驻鼠场社区。
2022年辖6社区19村。
曙光镇地处纳雍县西南部,东接张家湾镇,东南、南邻百兴镇,西南与六盘水市水城区比德镇毗邻,西、西北与阳长镇接壤,北与鬃岭镇相邻,行政区域面积97.85平方千米。
曙光镇境内地形大部属中山区丘陵地带,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最高海拔2152米,最低海拔1292米,平均海拔1720米。
曙光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干冷少雪。多年年均气温13.7℃,月平均气温18.8℃。无霜期年平均年245天。年均降水量1230毫米。
曙光镇境内河道属乌江水系。抵姆河由法杓村西流入,由水淹塘村流出,镜内河道长5.5千米。
曙光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灾、泥石流、凝冻、低温等。雹灾平均5年一遇,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98年5月16日,降雹时间约25分钟,涉及境内鼠场、坐拱、岔冲、河溪4个片区,受灾面积达18000亩。
曙光镇境内地下矿藏主要为煤矿,储量8.3亿吨,且煤质好,具有低灰、低硫、高发热量等特点。分布于小黄河、欣欣、联合、和坝、和法、良田、新田、大水窑、下对门、甘发、贝勒、五轮山及王家营等村,属坐拱矿区。耕地面积2.4万亩。
2011年末,曙光镇总人口4.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6965人,城镇化率14.5%。另有流动人口7000人。总人口中,男性2.5万人,占52.1%;女性2.3万人,占47.91%。2011年,人口出生率7.5‰,人口死亡率3.7‰,人口自然增长率3.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09.5人。
截至2018年末,曙光镇户籍人口为53430人。
2011年,曙光镇财政总收入2.3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521万元,比上年增长27.3%。非税收收入1521万元,比上年增长112.43%;国税收入98万元;地税收入644万元。
2018年,曙光镇有工业企业10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8个。
2011年,曙光镇完成农业总产值9888万元。
曙光镇粮食作物以玉米、小麦、洋芋为主。2011年,曙光镇生产粮食2.2万吨,其中小麦435吨,玉米1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烤烟。2011年,烤烟种植面积4500亩,产量562.5吨。
曙光镇畜牧业以饲养大牲畜、家禽为主。2011年,曙光镇大牲畜出栏2.8万头(匹),年末存栏4.4万头(匹);家禽出栏23万只(羽),年末存栏32万只(羽)。
曙光镇形成以煤炭开采为主的工业体系。
2011年,曙光镇工业总产值达到3.8亿元,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72%。2011年,工业企业9家,职工270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8798万元,比上年增长14.9%。大中小型煤矿7对。
2011年,曙光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708万元,比上年增长14.5%。
2011年末,曙光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5059.7万元,比上年增长22.9%;各项贷款余额7243.8万元,比上年增长12.8%。
2011年末,曙光镇有小学12所,在校生5380人,专任教师24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8.9%;初中1所,在校生1302人,专任教师59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6.7%。
2011年,曙光镇教育经费达186.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13%,比上年提高了3.2个百分点。
2011年末,曙光镇有农技推广服务机构1个,农技推广服务从业人员5人;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3个,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220户。
2011年末,曙光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27个,文化专业户15个;各类图书室27个,藏书12.5万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人员28人。
2011年末,曙光镇有学校体育场地8处,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8%。
2011年末,曙光镇有卫生院1所;病床3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0.6张,固定资产总值469.9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9人,其中执业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4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5671人次。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1.1%。
2011年,曙光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6户,人数60人,支出25.4万元,比上年增长3.4%,月人均352元,比上年增长6.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91户,人数1702人,支出218.6万元,比上年减少9.8%,月人均107元,比上年增长4.5%;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1936人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6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8.7万元,比上年增长2.7%。社区服务设施27个,有慈善分会2个。
2011年末,曙光镇有邮政代办所1个。报纸、期刊累计发行600份(册)。电信服务网点1个;电话交换机容量3000门,固定电话用户260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40%;移动电话用户1.3万户;宽带接入用户150户。
曙光镇境内有760县道经过。
曙光镇原名鼠场乡,1982年地名普查时因在地区内重名,更名曙光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