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亨

更新时间:2024-06-11 23:43

曹亨(1507年—1588年),字伯贞,号贞庵,新蔡县古吕镇人,曹凤孙。父大夏,秉性纯正,崇尚节俭,好宾客,励后进,并于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自筹资金孔子及颜回、曾子、思子思、孟子铜像各一尊,奉于新蔡黉学大成殿。其中孔子铜像仍保存完好,与曲阜孔子铜像并为稀世之珍。

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七月,曹亨因奔父丧归里。三年孝满,念母老且病,申请终养,经批准在家服侍老母,不离左右,孝敬备至。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母亲去世,他悲痛欲绝。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出任湖广参政,旋升副都御史、巡抚真定?治今河北省正定县。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十二月,皇帝驾崩,山西边境一游牧民族首领俺答乘机侵大同,迫近太原,山西告警。曹亨披甲策马赴敌,立于风雪中。守边大将迟迟后至,对曹亨的勇敢非常惊奇。曹亨愤然说:“我年虽六十,率十数勇士,可挡一面。我以死拒敌,你能保全自己吗?”于是共同奋击,大破敌人于龙泉关下。

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升曹亨为兵部右侍郎,协理军政。以前京军惰慢,纪律涣散,曹亨到任后严加整顿,大有起色。皇帝亲自检阅,大加赞赏,赐给他绯鱼服,并且赐膳。曹亨的举动,虽有利于国家,但却触犯了权贵的利益,不久就被贬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顷升南京工部尚书。曹亨到任后,大刀阔斧裁减冗员,压缩开支,革除许多弊端。当他发现很多权宦冒领巨金,就请求革除,奈何朝廷不允许。他虽然办了不少利国利民的事,但却得罪了权贵,自觉难以善终,遂要求离职归养,获准后返乡。

曹亨居乡,衣着朴素,平易近人,徒步出游,路人不识。与人谈话,言不及私,总是关心一方利弊和他人疾苦。新蔡无志,他与知县史灿力劝县人刘大恩创立《新蔡县志》,并将自己多年搜集的方志资料,无偿提供给刘大恩。《新蔡县志》草成,他为之写序;《县志》付印,他又作跋。

万历十六年(公元1588年)春,朝廷派人至曹亨家慰问,并送来月俸,授为资善大夫。同年病故,享年八十二岁。朝廷派人安葬,并谥太子少保,选入“乡贤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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