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学楷

更新时间:2023-08-29 12:53

曹学楷(1898-1931),黄安县(今红安)檀树岗刘家园人。1918年考入武昌中华大学附属中学学习,1923年入武汉中学学习,参加过爱国学生运动。1925年冬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黄安县农民政府主席、鄂豫边革命委员会主席、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第13师政治委员等职。1931年10月,在“肃反”中曹学楷被错杀于河南省光山县白雀园。1945年,中共七大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人物评价

曹学楷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以对党和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任劳任怨,辛勤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党和人民永远铭记这位为创建鄂豫边红军和苏区立下不朽功勋的忠诚战士。

人物生平

为了巩固和发展根据地,根据中央指示,工农革命军第七军于一九二八年七月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三十一师,吴光浩任军长兼师长,曹学楷任参谋长。十月,红军与地方党组织重新组成了鄂东特委,曹学楷带任特委委员。

一九二九年九月,中央决定改组鄂东北特委为鄂豫边特委。根据特委决议,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在光山县细吴家召开了鄂豫边区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曹学楷当选为鄂豫边区革命委员会主席。从一九二九年冬到一九三〇年春,曹学楷和边区其他领导人一起,发动并积极领导了边区各地的土地革命运勃。

为了加强与统一根据地和红军的领导,根据中央指示,一九三〇年春,建立了中共鄂豫皖边区特委并将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师合编为红一军。曹学楷在红一军于光山召开的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红一军前敌委员会委员,一九三一年一月,红四军建立后,曹学楷任第十三师政治委员。

一九三一年曹学楷同志因为抵制王明、张国焘的错误路线,而被加上莫须有的罪名,于一九三一年冬被杀害。受害时年仅三十三岁。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