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8 09:35
曹海波,男,回族,1969年4月生,河北秦皇岛人,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1986.09 唐山师范专科学校数学专业学习
1988.08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教育局教研室科员
1989.06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大科教文卫科科员
1990.10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委机关党委科员
1992.05 秦皇岛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员(1992.06--1992.12受聘为市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经理助理)
1996.03 秦皇岛市委组织部干部副主任科员(1993.09--1996.07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8.04 秦皇岛市委正科级组织员
1998.04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1998.12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9.12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0.01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党委书记
2000.12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区委常委、海滨镇党委书记(1998.09--2001.06在海军大连舰艇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习;1999.09-2001.12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3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常委、副区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2002.03--2003.07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06.04 秦皇岛市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2006.12 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2004.09--2007.01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06.09--2009.01在燕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9.05 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2010.06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3.12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7.04 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专员
2018.05 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专员,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2018.11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2019.12 保定市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1.08 保定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0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免去曹海波同志的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职务。
2021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保定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曹海波(回族)为保定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负责生态环境、创业就业、工业经济运行、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通信、电力、金融、清洁能源替代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李国勇同志负责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能源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保定银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洁能源替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与市民盟、团市委、市民建、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工经联的工作联系。
联系供电公司、人行保定市中心支行、保定银保监分局、金融机构、烟草专卖局、无线电管理局、通信管理办公室、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中石油、中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