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璘

更新时间:2024-02-27 19:37

曹璘,(生卒年不详)字廷晖,号西泉,贯湖广襄阳府襄阳县,民籍。国子生。治《诗经》。字廷辉,行二,年二十五,十二月初三日生。曾祖曹益。祖曹誉,奉祠副。父曹京。母李氏。重庆下。兄曹琛。弟曹琏。娶朱氏。湖广乡试第六十七名,会试第二百二十六名。明宪宗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曾任监察御史。孝宗时(1488—1505),曹璘上书请重用王恕等人,遣返宫中怨女,撤回监督京营及镇守四方的太监等,均被采纳。不久,弃官回乡读书著述,数十年不入城府。著有《西泉存稿》2卷,编有《襄阳府志》《光化县志》。

基本资料

【字号又名】:字廷晖

【性别】:男

【分类号】:z3:k81

【主题】:(政治)

【资料来源】:湖北历史人物辞典

史籍记载

曹璘,字廷晖,襄阳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授行人。久之,选授御史。

孝宗嗣位,疏言:“梓宫发引,陛下宜衰绖杖履送至大明门外,拜哭而别,率宫中行三年丧。贵妃万氏有罪,宜告于先帝,削其谥,迁葬他所。”帝纳其奏,而戒勿言贵妃事。顷之,请进用王恕等诸大臣,复先朝言事于大节等诸臣官,放遣宫中怨女,罢撤监督京营及镇守四方太监。又言:“梁芳以指挥袁辂献地建寺,请令袭广平侯爵。以数亩地得侯,勋臣谁不解体,宜亟为革罢。”疏奏,帝颇采焉。

弘治元年七月上言:“近日星陨地震,金木二星昼现,雷击禁门,皇陵雨雹,南京内园灾,狂夫叫阍,景宁白气飞腾,而陛下不深求致咎之由,以尽弭灾之实。经筵虽御,徒为具文。方举辄休,暂行遽罢,所谓‘一日暴之,十日寒之’者。愿日御讲殿与儒臣论议,罢斥大学士刘吉等,以消天变。臣昨冬曾请陛下墨衰视政,今每遘节序,辄渐御黄衮,从官朱绯。三年之间,为日有几,宜但御浅服。且陛下方谅阴,少监郭镛乃请选妃嫔。虽拒勿纳,镛犹任用,何以解臣民疑。祖宗严自宫之禁,今此曹干进纷纭,当论罪。朝廷特设书堂,令翰林官教习内使,本非高皇帝制。词臣多夤缘以干进,而内官亦且假儒术以文奸,宜速罢之。诸边有警,辄命京军北征,此辈骄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师之费赏边军。”帝得疏,不喜,降旨谯让。

已,出按广东,访陈献章于新会,服其言论,遂引疾归。居山中读书,三十年不入城市。

彭程,字万里,鄱阳人。成化末进士。弘治初,授御史,巡视京城。降人杂处畿甸多为盗,事发则投戚里、奄竖为窟穴。程每先机制之,有发辄得。巡盐两浙,代还,巡视光禄。

五年上疏言:“臣适见光禄造皇坛器。皇坛者,先帝修斋行法之所。陛下即位,此类废斥尽,何复有皇坛烦置器?光禄金钱,悉民膏血。用得其当,犹恐病民,况投之无用地。顷李孜省、继晓辈倡邪说,而先帝笃信之者,意在远希福寿也。今二人已伏重辟,则祸患之来,二人尚不能自免,岂能福寿他人。倘陛下果有此举。宜遏之将萌。如无,请治所司逢迎罪。”帝初无皇坛造器之命,特光禄姑为备。帝得程奏大怒,以为暴扬先帝过,立下锦衣狱。给事中丛兰亦巡视光禄,继上疏论之。帝宥兰,夺光禄卿胡恭等俸,付程刑部定罪。尚书彭韶等拟赎杖还职。帝欲置之死,命系之。韶等复疏救,程子尚三上章乞代父死,终不听。

是时巡按陕西御史嵩县李兴亦坐酷刑系狱。及朝审,上兴及程罪状。诏兴斩,程及家属戍隆庆。文武大臣英国公张懋等合疏言:“兴所毙多罪犯,不宜当以死。程用谏为职,坐此戍边,则作奸枉法者何以处之?”尚书王恕又特疏救。乃减兴死,杖之百,偕妻子戍宾州,程竟无所减。程母李氏年老无他子,叩阙乞留侍养。南京给事中毛珵等亦奏曰:“昔刘禹锡附王叔文当窜远方,裴度以其母老为请,得改连州。陛下圣德,非唐中主可比,而程罪亦异禹锡。祈少矜怜,全其母子。”不许。子尚随父戍所,遂举广西乡试。明年,帝念程母老,放还。其后,刘瑾乱政,追论程巡盐时稍亏额课,勒其家偿。程死久矣,止遣一孙女。罄产不足,则并女鬻之,行道皆为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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