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31 12: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马三刚等20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02月15日发布,自2008年02月1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以姓氏笔画为序)马三刚(回族)、马新岚(女)、王振华、刘玉顺、孙华璞、安东、池强、齐奇、许前飞、张文显、张立勇、张忠厚、罗殿龙(壮族)、郑少三、郑鄂、周玉华、钱锋、高勇、梁明远(藏族)、董治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肖扬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