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统帅

更新时间:2023-07-09 02:44

《最高统帅》是2007年新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主要介绍

国家或政治集团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人。又称统帅。最高统帅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担任,并在宪法或基本法中明确规定。

各国国情军情不同,最高统帅在平时和战时的职权范围不一。

各国情况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委主席为全国武装力量的统帅。

美国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是武装部队总司令,即最高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领导和指挥全军,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指挥。战略核力量不论何时都由总统指挥控制。

俄罗斯

俄罗斯联邦总统是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在国防领域的主要职责是:

组成并领导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

确定俄联邦军事政策的基本方针;

批准俄联邦军事学说;

领导俄联邦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队伍、机构;

宣布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宣布全国或局部地区进入战时状态,批准俄联邦武装力量使用计划;

颁布俄联邦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关于实施军事行动的命令;

依照法律决定武装力量及其他军队、队伍、机构、军事单位和机关使用武器装备执行非使命性任务;

批准武装力量及其他军队、队伍、机构发展构想与计划、本土战场建设计划、国民经济转入战时计划、武器装备和国防工业综合体发展计划;

授予高级军衔,任免高级军官;

批准武装力量及其他军队、队伍、机构的结构、编组及军人编制数量;

决定武装力量及其他军队的部署;批准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工作条例;

举行谈判和签署俄联邦国防领域的国际条约;

颁布征召俄联邦公民服役和参加军事集训的命令等。

法国

法国宪法规定,总统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三军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

英国

英国女王是名义上的最高统帅。首相通过国防部和国防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战时组成战时内阁,指挥作战。

荷兰

荷兰宪法规定,女王是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战时,首相是武装力量的最高司令,通过国防大臣行使职权。

西班牙

西班牙国王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

德国

德国联邦总理为战时军队的最高统帅,国防部长在平时是军队的最高首长,根据联邦总理提出的政策方针,负责领导和管理陆军、海军、空军,并通过总监察长及军种、部门监察长对全军实施领导和指挥,战时将这些权力移交给联邦总理。

以色列

以色列总理为武装力量统帅,战时成立以总理为首的战时内阁,成员有国防、外交、财政、交通和邮电等部部长。国防部长战时可行使总司令职权。

日本

日本内阁总理大臣是国防问题的最高领导人、军事力量的最高统帅,代表内阁对自卫队行使最高指挥监督权。

资料来源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