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7 16:27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萤火虫被首次列入名录。
征求意见稿中共包括陆生野生动物39目177科1789种,具体调整内容:
一是将原名录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187种加昆虫的8属(兽类12种,鸟类129种,爬行28种,两栖10种,昆虫8种8属)野生动物予以删除;
二是将原名录中转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的191种(爬行43种,两栖148种)野生动物予以删除;
三是新增680种(兽类30种,鸟类445 种,爬行49种,两栖132种,昆虫24种)陆生野生动物,扩大了保护范围。
相比2000版“三有”名录,征求意见稿偶蹄目中已将野猪删除,高原鼢鼠、旱獭等野生动物也不在名录之列。对此,专家表示,“三有”名录调整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二是维护科研需要,三是有利于社会发展,对于不存在生存威胁、反而可能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物种不再列入“三有”名录。但无论是否在“三有”名录内,野生动物都不可以随意捕猎或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