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00:00
朝阳街道,隶属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地处伊春区西北部,东起山河大道,南至伊春河,西连伊春兴安寺,北靠对山农场,朝阳街道行政区域面积10.5平方千米,截至2011年末,朝阳街道总人口为1.1万人。
1975年4月,析钢铁街道在伊春河北侧的两个居民委员会置朝阳街道。
2019年6月19日,撤销伊春市乌马河区、伊春区、美溪区,设立伊春市伊美区,以原乌马河区部分行政区域和原伊春区、美溪区的行政区域为伊美区的行政区域。朝阳街道由伊美区管辖。
1975年4月,朝阳街道辖4居民委员会。
1979年,朝阳街道增至7个居民委员会。
1985年,朝阳街道辖朝阳、建林、新丰、跃进、伊河、靠山、临山、对山、双路、战备11居民委员会。
截至2011年,朝阳街道辖新丰、园林、靠河、对山4个居民委员会;下设116个居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朝阳街道辖3个社区;朝阳街道办事处驻朝阳路11号。
朝阳街道地处伊春区西北部,东起山河大道,南至伊春河,西连伊春兴安寺,北靠对山农场,朝阳街道行政区域面积10.5平方千米。
截至2010年末,朝阳街道总人口为8918人。
截至2011年末,朝阳街道辖区总人口1.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1万人,城镇化率100%,总人口中,男性0.53万人,占48.2%;女性0.57万人,占51.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人口出生率2.5‰,人口死亡率1.95‰,人口自然增长率0.6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048人。
截至2011年,朝阳街道财政补助收入299.3万元,比上年增长3.77%。
2018年,朝阳街道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该年收入44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6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截至2011年,朝阳街道工业总产值9214万元,比上年增长11%,实现工业增加值3686万元。
截至2011年末,朝阳街道有商业网点158个,职工380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1万元,比上年增长17.2%。
截至2011年末,朝阳街道小学1所,在校生287人,专任教师2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350人,专任教师51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
截至2011年末,朝阳街道有社区文化站4个,社会文化中心1个;社区图书室3个,共藏书1万余册。
截至2011年,朝阳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46户,人数1700人;城市医疗救助12人次。年末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00人。
朝阳街道境内有山珍路等道路过境。
朝阳街道因辖区内朝阳大街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