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镇

更新时间:2024-07-15 10:20

朝阳镇,隶属于重庆市巫溪县,地处巫溪县西部,东与文峰镇接壤,南与奉节县云阳县相连,西与尖山镇川山村接壤,北与中岗乡金家村和红池坝风景区相邻,距巫溪县政府驻地69千米,区域总面积147.17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朝阳镇因境内朝阳洞而得名。

清代,属大宁县通城里十六甲。

民国元年(1912年)后,属巫溪县第四区朝阳乡。

1953年3月,朝阳乡划为东洋、威瑞、伽兰、青山、朝阳5乡。

1955年6月,伽兰、青山2乡并回朝阳乡。

1958年5月,朝阳乡与金盆乡合并成立朝阳公社。

1961年6月,朝阳公社析置金盆公社。

1983年6月,朝阳公社改为朝阳洞乡。

2005年8月,成水乡并入朝阳洞乡。

2009年5月,朝阳洞乡改为朝阳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朝阳镇下辖朝阳社区1个社区,东桥、咸池、松花、玉皇、朝阳、绿坪6个行政村;下设2个居民小组、5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朝阳镇下辖1个社区、6个行政村:朝阳社区、朝阳村、玉皇村、绿坪村、松花村、东桥村、咸池村,镇人民政府驻朝阳社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朝阳镇地处巫溪县西部,东与文峰镇接壤,南与奉节县云阳县相连,西与尖山镇川山村接壤,北与中岗乡金家村和红池坝风景区相邻,距巫溪县政府驻地69千米,区域总面积147.1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朝阳镇地势西高东低,呈阶梯状分布;地形以山林为主;主要山脉有鞋底山,境内最高峰大张岩位于红池坝以东,海拔1840米;最低点汾水河位于与奉节县交界处,海拔650米。

气候

朝阳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8.8℃,1月平均气温8℃,7月平均气温28℃,平均气温年较差7℃,生长期年平均240天,无霜期年平均255天,最长达268天,最短为24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568.7小时,年总辐射93.5千卡/平方厘米;0℃以上持续期280天(一般为1月30日—次年11月31日);年平均降水量660.6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数43.3天,降雨集中在每年5—7月,7月最多。

水文

朝阳镇境内河道属汾水河等大流域,其中汾水河流域面积16.8平方千米,占62.8%;主要河道有汾水河、玉皇河等;河流总长度26.8千米,河网密度0.01千米平方千米,年径流总量1.3亿立方米,年排涝量4.5亿立方米,年最大排涝量6.4亿立方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汾水河,从红池坝至朝阳流经境内,长6.4千米,流域面积16.8平方千米,年均径流量3.6立方米/秒。

自然灾害

朝阳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水、冰雹、大风等;洪水灾害年均发生8次,主要发生在5—7月。

自然资源

朝阳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煤炭大理石等,其中煤炭储量2.8亿吨,已经开发的有九峰矿位于成池村,矿区面积4.8平方千米,地质储量3.6亿吨,可采量3.6亿吨,年产量100万吨。

人口

2011年,朝阳镇总人口1938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532人,城镇化率13%;另有流动人口4534人。总人口中,男性12514人,占64%;女性6870人,占36%;14岁以下4216人,占21%;15—64岁10789人,占55%;65岁以上4379人,占22%;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朝阳镇人口出生率2.3‰,人口死亡率1.8‰,人口自然增长率0.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36人。

截至2018年末,朝阳镇户籍人口为1847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朝阳镇财政总收入675万元,比2010年增长8%。2011年,朝阳镇农民人均纯收入4759元。

2018年,朝阳镇有工业企业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5个。

农业

2011年,朝阳镇有耕地面积3.9万亩,人均1.9亩。2011年,朝阳镇农业总产值达到6500万元,比2010年增长15%,农业增加值1500万元。朝阳镇粮食作物以玉米、马铃薯为主。2011年,朝阳镇生产粮食9886吨,人均480千克。朝阳镇主要经济作物有烟叶、中药材等。朝阳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山羊、土鸡为主。2011年,朝阳镇畜牧业总产值4800万元。2011年,朝阳镇水果种植面积0.1万亩,产量20吨,主要品种有李子。朝阳镇渔业以养殖草鱼为主。2011年,朝阳镇渔业总产值180万元。

工业

2011年,朝阳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3亿元,比2010年增长9%,工业增加值300万元。

商贸

2011年末,朝阳镇有商业网点50个,职工200人。2011年,朝阳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3500万元,比2010年增长8%;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1000万元,比2010年增长3%。

金融业

2011年末,朝阳镇有2家银行在境内开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各类存款余额4800万元,比2010年增长8%;各项贷款余额1500万元,比2010年增长10%。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朝阳镇有幼儿园(所)3所,在园幼儿150人,专任教师8人;小学1所,在校生810人,专任教师5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8%;小升初升学率98%,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98%。2011年,朝阳镇教育经费达56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450万元。

科技事业

2011年末,朝阳镇有各类科技人才3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85人,经营管理人才20人,技能人才115人,农村实用人才105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朝阳镇有文化艺术团体5个;有文化站5个,公共图书室13个,藏书30000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5人。朝阳镇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腰鼓队、锣鼓队、秧歌队。2011年末,朝阳镇有体育场地1处;76%的城市社区和65%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2%。2011年末,朝阳镇有广播喇叭390只,入户率0.5%,通响率98.6%;有线电视用户数为0.8万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8.5%。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朝阳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个,其中有卫生院1个;病床2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张;专业卫生人员1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8人。2011年,朝阳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580人次,住院手术84台次。2011年,朝阳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18/10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5万人,参合率98%;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社会保障

2011年,朝阳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21户,人数31人,支出7.2万元,比2010年增长15%,月人均193元,比2010年增长15%;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12人次,支出2.4万元,比2010年增长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18户,人数669人,支出9.0万元,比2010年增长20%,月人均100元,比2010年增长3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8人,支出8.9万元,比2010年增长30%;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06人,支出3.7万元,比2010年增长30%;农村临时救济30人次,支出15万元,比2010年增长1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46人,安置义务兵、士官等5人,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5人,接收无军籍职工2人,抚恤事业费支出30万元,比2010年增长12%。

交通

朝阳镇有S102省过境,境内长20千米,双向2车道,通往尖山镇。2011年末,朝阳镇有县乡(镇)级公路1条,总长23千米;通车里程达199.3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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