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23:13
与前几年曾经风行一时而现今走入低谷的“订单农业”相比较,“期货农业”正以其风险性低、价格提前发现、农民增收效益显著等优势特点而被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广大农户所接受。比起计划经济和传统农业先生产后找市场的做法,“期货农业”则是先找市场后生产,可谓是一种当代进步的市场经济产物(模式)。事实上该模式在欧美一些国家作为一种最主流的形式已经存在几十年了。
所谓“期货农业”是指农产品订购合同、协议,也叫合同农业或契约农业,具有市场性、契约性、预期性和风险性,订单中规定的农产品收购数量、质量和最低保护价,使双方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和约束力,不能单方面毁约,因为订单是在农产品种养前签订,是一种期货贸易,所以也叫“期货农业”(农业订单+期货贸易)。以国内外“期货农业”经营模式成功范例为佐证,国外用期货为农民服务的成功范例是美国,如美国政府将玉米生产与玉米期货期交易联系起来,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以维持玉米的价格水平,替代政府的农业支持政策,通过玉米期货市场,美国已经成为全球玉米定价中心。事实上,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和发展,以及现代农业观念的深入和普及,我国已经有不少农产品已经实行了期货交易,如黑龙江省的大豆交易市场;天津市的红小豆交易市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河南省延津县的小麦交易成功地使用了“期货农业”这一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其具体做法是:在延津县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该县粮食局下属的麦业有限公司,发起成立了全县小麦协会,通过400多个中心会员(中心会员以行政村为单位)向全县10万多农户实行供种、机播、管理、机收和收购“五统一”。以高于市场价格0.05分/斤—0.06分/斤与农民签定优质小麦订单,同时粮食企业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在小麦种植或收获之前,就买到期货市场,并根据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收入情况,对参与订单的农民进行二次分配,使“期货农业”这一为广大农户保障增收的经营模式,已经在延津县及河南省大部分地区均取得了多赢的效果,因而在河南省召开的延津小麦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延津模式受到了众多国内外农业经济和粮食问题专家、学者的高度赞誉和好评。“延津经验”也在全国不胫而走,传为美谈。由此看来,“期货农业”作为一种更高级的市场形式,不仅能够有效回避风险,也可以为订单农业的顺利运行提供载体,等于是为从事种植业的农民兄弟撑起了保护伞,它是降低种植农户对农产品经营风险最为理想的模式方法,因此很有理由推广借鉴。
既然“期货农业”这种经营模式在价格发现、回避风险和配置资源等方面提高上述成功范例已经显示出其独特魅力,那么根据其特点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之上加以完善推广则十分必要。
首先,在发展“期货农业”时,经营机制转换过程中,利用期市进行套保、规避风险,在好多地方尚未对其达成广泛共识,无疑需要各级政府继续做好宣传、推动和引导工作;与此同时,在允许农产品经营者参与期货套期保值的政策上尽量能够予以进一步放宽。而作为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期货行业,则应在期货知识、宣传期货市场功能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其二、“期货农业”是为了分散农产品风险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标准化和约的转让,在订单农业的基础上是完全可以考虑的。通过“期货农业”进一步促进高效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发展内涵。在期货市场上,有两类人,一类人是投机者;另一类人称为套期保值者,他们是为了避开价格波动,从而回避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农产品经营者就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将风险转嫁给众多投机者,从而使风险分散掉。假如能早些形成完善的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近几年屡屡发生的农产品交易中双方毁约违约的信用危机现象均可迎刃而解,同时会极大地减少此类问题的出现机率。
第三、在广大农户心里是既想增产又想增收,但是变幻莫测的市场,往往将农民至于两难的境地,让农民惘然无序、不知所措。因而只好盲从安排种植品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让农户心里塌实的“期货农业”应运而生,实践证明,农产品经营者和广大农户,采用“期货农业” 经营模式,有两方面的益处:一方面有利于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有助于农产品经营机制的转换,实现脱贫脱困目标,另一方面有利于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从根本上解决粮食产销脱节问题。三、“期货农业”所产生作用
“期货农业”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期货农业”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相应提前发现农产品价格。农产品的价格波动,使种植者回避农产品的价格风险,可以帮助农民避免农产品在收获季节卖不出去的危机困境,农民在春播时节可以先了解农产品的期货价格,如果某类农产品当年价格低,就可以当年就可以不种植,而改种其他农产品;如果当年价格高,有相当利润,那么就开犁播种,同时还可以在期货市场先将农产品卖掉,得到利润同时没有后顾之忧,显示出灵活的调节性,这样就会将价格波动影响因素消除。
(2)可转移交易市场上的风险。在农产品经营者和农户签定订单合同后,农民将其价格风险转移给农产品经营者,农产品经营者则又可以提高在期货市场上的套期保值交易,将风险转移给期货市场上的众多投机者,进而锁定成本,以此有效保证“期货农业”的顺利实施,另外,农产品经营者在与农民签定订单时,可以把市场上期货价格作为参考,科学、合理地制定订单合同的收购价格。
(3)使农民增收更有保障。发展“期货农业”就等于把农民产后的销售活动转移到了产前,农民作为卖方事先按照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就农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和价格等事宜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达成农业订单,这样就可以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和价格波动性,确保农民收入增加。
(4)为解决“三农”问题助一臂之力。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对农业产业化的深化和推进日益加强,农业产业化成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取向。与此同时“三农”问题也日益突出,党的十六大充分肯定了农业产业化的地位和作用,强调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我区在贯彻十六大精神上真抓实干,积极努力地探索着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途径。而“期货农业”就是在农业产业化这一大背景载体下生发运行的新经营模式,通过“期货农业”来解决“三农”问题,有利于增强农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和竞争力,可以形成统一、透明和权威的市场价格,为农民和农产品经营提供经营决策参考,推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对加强那样经济的宏观调控提供了有效的市场工具。
期货农业与订单农业的相似与相异
(1)相似之处:
均为远期交割。
(2)相异之处:
期货合约绝大多数为博取价格差获利,所以实际完成交割的比例非常低。而定单农业基本上都会履约。
期货合约流动性非常好;而定单农业的交易双方基本固定。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最近指出,要牢牢把握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主动贴近“三农”的需求,加强相关期货品种的研究开发力度,加快推进期货市场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能力。为增强加快发展期货市场的紧迫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服务产业的功能。
一是加快涉农新品种合约的上市步伐,提供更多的避险工具。期货品种的数量、种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经过严格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尽快推出新品种合约,对已上市品种,完善上下游品种,形成系列,提供多样化工具,丰富避险手段,满足产业链不同客户的避险需求。
二是从政策层面鼓励引导现货企业参与套期保值。建议对《会计准则》等财务制度进行合理的优化,增强企业期现结合经营的灵活性。建立科学、规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期货考核评价体系。从政策上适度放开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参与期货套利交易,并从制度上加以引导和管理。鼓励现货企业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相关期货品种的套利操作,在实践中逐步成熟,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研究期货套期保值信贷试点,探索把套期保值作为贷款条件的合适模式。同时,可考虑对长期稳定开展期货保值业务的大型重点企业,对套期保值取得的收益予以一定期限和程度的所得税减征,以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保值,开展风险管理的行为。
各期货交易所对套保企业的收费、保证金的收取,推出一些鼓励措施;建议在期货公司评级体系中,对保值量大、服务产业客户量大的期货公司,予以更多倾斜,进一步强调期货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
三是加速推进境外期货业务,研究国内夜盘交易。由于缺乏利用境外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套利的合法通道,国内现货企业在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产业客户存在较为迫切的需求。
四是持续推进投资者培训教育活动,为期货行业人才培养提供政策支持。发挥期货市场功能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整体而言,政府相关部门尤其是基层农业部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期货市场和期货功能的认知仍有待提升,对利用期货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积极利用期货市场功能的氛围尚未形成。需要持续加大期货知识普及力度,以现货企业、农业系统、政府相关部门为主,在政府部门和产业企业中培养期货文化。面向期货市场各参与主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期货知识宣传和投资者教育活动。
建议进一步发挥期货交易所、中期协和各地期货业协会的作用,设立专项基金,加大期货知识普及力度。在期货行业人才培养方面,从政策上予以规划和支持,加强高层次专业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校建设期货后备人才培养基地,进行期货人才资源储备和进一步培养,促进行业的优秀人才得到有效的积累和发展。
五是适度放开期货经营机构的经营范围,更好地服务产业发展。期货市场是一个相对高风险的市场,近年来,根据规范发展需要,行业政策上对期货公司的经营范围、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期货网点的设立、期货品种的上市等提出了较高要求,这一方面保障了整个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但同时也影响了期货公司的创新意愿。建议加快行业创新步伐,适时放开CTA、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放宽期货经营机构的经营范围,促进期货公司壮大实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产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