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5 20:13
木太力甫·吾布力,男,维吾尔族,1958年7月生,新疆喀什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喀什师范学院中文系维吾尔语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二级大法官。
1977年07月至1978年0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夏马力巴格乡知青;
1978年09月至1983年07月,喀什师范学院中文系维吾尔语文学专业学习;
1983年07月至1984年07月,喀什师范学院中文系教师;
1984年07月至1994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宣传部干事、文教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其间:1985年03月至1985年0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宣传干部政治理论班学习);
1994年10月至1995年0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组织部干部科正科级组织员;
1995年08月至1996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副县级组织员;
1996年10月至1999年0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勒县委副书记(其间:1997年09月至1997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9年06月至2000年0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0年02月至2006年0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0年09月至2000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培训班学习);
2006年06月至2011年0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1年02月至2011年0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年09月至2012年0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2年03月至2015年0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15年04月至2016年0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6年01月至2018年0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8年01月至2022年0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8年1月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木太力甫·吾布力(维吾尔族)为副主席。
2022年1月25日,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在新疆人民会堂闭幕,会议接受木太力甫·吾布力辞去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