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6 15:55
未亡人,旧时为妇人夫亡后自称,也通指寡妇,同遗孀。
(1) . 旧时寡妇的自称。
《左传·成公九年》:“ 穆姜 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先君犹有望也!’” 杜预注:“妇人夫死,自称未亡人。”
《梁书·武帝纪上》:“ 宣德皇后令曰:‘西诏至,帝宪章前代,敬禅神器于 梁 。明可临轩遣使,恭授玺绂,未亡人便归于别宫。’”
《陈书·本纪第四·废帝》:“未亡人不幸属此殷忧,不有崇替,容危社稷。”
《旧唐书·哀帝纪》:“又矫宣皇太后令曰:‘……定大计者安社稷,纂丕图者择贤明,议属未亡人,须示建长策。’”
(2) . 指寡妇。 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雷曹》:“ 乐云鹤 夏平子 ,二人少同里,长同斋,相交莫逆……﹝ 夏 ﹞遗襁褓子及未亡人, 乐 以时恤诸其家。” 茅盾《泡沫·赵先生想不通》:“ 赵先生 听声音就知道一个是他的老二,一个是刚刚十九岁就已经成了‘未亡人’的他的大媳妇。”亦省作“ 未亡 ”。 唐 张说 《鄎国长公主神道碑》:“其后,君子晨歌,夫人昼哭,未亡为穪,生意尽矣。” 清 钱谦益《母方氏仍前封》:“幸藐孤之有成,崭然头角;悲未亡之后死,阅此岁时。真古今节孝之所难。”
如今未亡人在用法上并不局限于女性了,而泛称夫妇一方离世而存世的另一方。虽然一用法遭到一些学者的诟病。但“未亡人”本身所具有的阴暗、颓废,使它的应用范围渐已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