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5 09:24
本溪市图书馆位于辽宁省本溪市东明路2号 。
本溪市图书馆始建于1949年,新建于1994年,占地面积3,656平方米,建筑面积10,917平方米。
2002年,市政府投资对图书馆进行了综合改造,初步形成了以信息服务为重心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高效率的文化服务体系,是本溪市标志性的文化设施之一。
2006年,经机构重组、资源整合,设立部门有办公室、采编部、借阅部、报刊阅览部、文献信息部、自动化管理中心、业务研究辅导部、少儿部、共享工程建设部等9个。
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原文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评估,本溪市图书馆评估定级为一级公共图书馆。
本溪市图书馆已拥有64余万册藏书,除广泛收藏马列主义、毛泽东著作、社会科学、哲学、文学、历史书籍外,本溪地方文献收集较全。还结合本溪特点收藏了冶金、煤炭、机械、化工等自然科学书刊,并较为系统、完整地收藏了国内外重要的文献检索工具书和大型工具书,基本形成了符合本溪经济、文化发展的藏书体系。
展厅:各种文化展览
存包柜:存取随身携带的物品
馆藏内容: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期刊335种(当月)
服务形式:开架阅览
借阅要求:无
报纸阅览室
馆藏内容:各类日报、晚报、经济和体育类报纸等现报118种
服务形式:开架阅览
借阅要求:无
中小学生报刊阅览室
馆藏内容: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报纸、期刊及过期报刊。
服务形式:馆内开架阅览
服务对象:0-5岁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及家长、幼教工作者等。
借阅要求:免证
少儿图书借阅处
馆藏内容:中外名著、科普读物、教学参考书等各类藏书近20万册
服务形式:开架外借
服务对象:学前儿童、小学至高中在校学生及家长、儿童教育工作者
借阅要求:借书证
自学室:免证
书库
社会科学、文学图书
馆藏内容:文学、社会科学图书
服务形式:开架外借
借阅要求:借书证
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处新书
馆藏内容:自然科学图书最新图书
服务形式:开架外借
借阅要求:借书证
文献检索
馆藏内容:国内外检索刊物、中文工具书、中国国家标准、光盘资料、政府现行文件等
服务形式:开架阅览、网上查询、解答咨询、定题检索服务、代检索服务、打印拷贝、文献翻译、光盘借阅等
借阅要求:本人有效证件
地方文献阅览室
馆藏内容:反映本溪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史实的图书及本溪各区、县及企业志、年鉴等
服务形式:开架阅览
借阅要求:本人有效证件
过期报刊
馆藏内容:过期中文报纸、期刊
服务形式:书库查阅以及期刊外借
借阅要求:办证
保存本书库
馆藏内容:各类保存本图书
服务形式:书库查阅
查阅要求:本人有效证件
2023年12月18日,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周一、二、四、五:8:30——18:00
周三:13:00——18:00
周六、日:8:30——17:00
月末周三下午,二楼阅览部、少儿阅览部正常开放;二楼少儿部图书借阅处、电子阅览室、四楼、五楼全天闭馆,做数据转换。
1、办证对象:本馆的读者证面向所有公民发放。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办理少儿借阅证。
2、办证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军人持军官证、士兵证,交纳押金100元。每人限办一个借阅证。
3、验证手续:借阅证有效期十年,到期如继续使用,须持读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押金收据到办证处验证。
4、补证手续:借阅证丢失,请立即到办证处挂失,并带读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押金收据,新补借阅证有效期为原证的有效期。
5、退证手续:退证时还清所借图书。携带读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押金收据、借阅证(缺一不可),办理退还押金100元。
6、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
周六至周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周三上午停办
下午13:00-16:30
进入图书借阅处须持本馆图书借阅证。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请勿携带食品入馆。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持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本溪市图书馆位于辽宁省本溪市东明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