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0 13:06
朱可胜,男,汉族,1965年4月生,广东东源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4.09-1988.07 吉林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88.07-1989.07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干部(其间:1988.08-1989.07三水县人民法院锻炼)
1989.07-1993.1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
1993.11-1995.1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5.10-1997.1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7.12-2002.1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副处级审判员
2002.10-2003.1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3.12-2007.03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员
2007.03-2009.09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处处长、审判员
2009.09-2010.0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处处长兼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审判员
2010.04-2012.09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处处长、审判员(其间:2007.09-2010.06中山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2012.09-2016.09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6.09-2016.10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6.10-2017.01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7.01-2021.11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1.11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2年1月12日,惠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朱可胜当选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