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3 10:00
江西人朱孙贻,字石翘,江西清江人(今属江西樟树市)。“入赀为刑部主事。改知县,发湖南,历署宁乡、长沙,皆有声”。他于道光三十年即公元1850年获任湘乡知县后,召集刘蓉、王錱等人,以“欲卫闾里,非团练乡兵不可”为由开始建立地方武装。这一年的曾国藩正好四十岁,之前的1849年9月刚任兵部右侍郎,身在京城。由此可见,朱、曾二人同属京官,但朱氏早于曾氏下放地方。
咸丰二年即公元1852年,朱孙贻将所掌握的县属武装分成左、中、右三营,其中,王錱负责左营,罗泽南负责中营,康景晖负责右营(康为湘乡四十七都绅士),并有专人负责粮草、兵器等后勤事务,湘军的雏形由此形成。在打击匪患,防备太平军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名声鹊起。这年的7月,曾国藩奉命赴江西担任乡试正考官,半路上得到其母亲去世的消息,便请假回家奔丧守孝,回到了湘乡。
1853年,曾国藩奉旨协助湖南巡抚张亮基办理团练事务,由此开始了其军事生涯,从文官转向率兵打仗。经商议后,张亮基“闻湘乡团丁名,调防省城,孙贻令王錱、罗泽南、罗信南、刘蓉率之往”,曾国藩由此逐步掌控了这支地方武装。并以它作为保证省内治安的重要支柱。
1854年,湘军在朱孙贻带领下首次出省作战,驰援在江西的曾国藩、江忠源,名正言顺地打起了湘军的旗号,由此湘军开始了漫漫征战岁月,且深刻影响了近代中国的历史。
朱本人也全不象一介文弱的县官,颇能打仗,剿匪时不顾身上中弹仍裹伤再战,故在江西立下战功后晋升为宝庆(今邵阳)知府。他在宝庆府任上仍旧沿袭了在湘乡的做法,继续大办地方团练武装,维护了一方平安。1856年,曾国藩仍困在江西,朱孙贻则被湖南巡抚骆秉章疏荐人才,记名以湖南道员简放。不过,1858年,大约是拖延时间未应招去广西作战,受到降级的处分,退回到了知府的位置,他拖延不到的原因今已难以查考。直到两年后的1860年,同刘长佑一道平定了广西柳州,才“开复处分,赐花翎,加按察使衔”。骆秉章奉命到四川督战的时候,委任朱孙贻负责后勤事务,不多久,二人关系因在是否办团练一事上意见不合而产生裂缝,朱孙贻称病引退,不再出马,于光绪三年(1878年)病故。
《清史稿·列传》中如此评价:“朱孙贻提倡团练,振兴人材,实为湘军肇基”。
在谈到湘军的时候,人们通常会认为曾国藩是其统帅、创始人。但究其创始的根源,我们可以从《清史稿·列传》上看出,是江西籍湘乡知县朱孙贻促成了湘军由乡间士绅私人武装向地方统一武装的转变。尽管《湘军史》中有这样的记述:“楚军起于江忠源,其时以三百人从乌兰泰,不能成营制。后忠源官尊师众,第从先廓之,而法制不改。”但历史学家认为,江忠源所率领的楚军还不能称作为正规的“兵”,仍只能归属于地方团练武装之列。
朱孙贻,字石翘,江西清江人。入赀为刑部主事。改知县,发湖南,历署宁乡、长沙,皆有声。道光三十年,署湘乡。漕务积弊,屡酿巨狱,孙贻莅任,乡民方麕集环噪。孙贻令曰:“新漕限迫,骤改章,弗及。来年当为若剔朘削弊,敢煽动浮言者罪之。会匪切近灾也,亟缚献。”众唯唯散。叠捕盗魁陈胜祥、刘福田等置之法。稔知邑士之贤者,举罗泽南孝廉方正;县试拔刘蓉冠其曹;延王錱襄幕;於康景晖、李续宾、续宜皆奖勖之。广西匪炽,孙贻集众曰:“贼势未易殄,北窜,湖南当其冲,欲卫闾里,非团练乡兵不可。”王錱等曰:“谨奉令!”总督程矞采防衡州,孙贻以策干之,不省。会匪骤起,偕刘蓉、康景晖往捕。孙贻中弹,裹创战於湖洞,擒贼目王祥二、熊聪一,王錱复捕贼百馀,槛致总督行营,前后七百馀人。
咸丰二年,洪秀全连陷道州、江华、永明、桂阳、郴州。孙贻集团丁分三营,以罗泽南领中营,易良干副之;王錱领左营,扬虎臣、王开化、张运兰隶焉;康景晖领右营。罗信南综粮糈,谢邦翰治兵械。推古人阵法,制为起伏分合,湘军纪律自此始。长沙围未解,王錱、康景晖、赵焕联分驻要隘;罗泽南、易良干防县城,伏莽蠢动,即时捕灭,县境肃然。
三年,巡抚张亮基闻湘乡团丁名,调防省城,孙贻令王錱、罗泽南、罗信南、刘蓉率之往。四年,孙贻率团破安化蓝田贼,擢郴州直隶州。江忠源奉帮办军务之命,与曾国藩议援江西,令孙贻率湘军赴之。罗泽南领中营,易良干领前营,谢邦翰领右营,康景晖领左营,扬虎臣领后营,罗信南领亲兵营,共三千人,至南昌,战永定门外,大破贼。谢邦翰、易良干、罗信东穷追被戕,孙贻哭之恸,以李续宾代领右营,罗信南兼领前营。吉安土匪邹恩隆应贼,孙贻扼樟树镇,分军令泽南、续宾及刘长佑剿平之。南昌围解,凯旋,加知府衔,擢宝庆知府。诹才俊,严保甲,惩积匪,一如治湘乡时。捐寺观赀产制旗械军火,募战士千人,发义仓、常平储谷充饷,亲历各乡训练,捕新宁山门团匪诛之。
五年,粤匪陷东安,率千人偕副将联霈驰扼五峰铺,贼不敢犯。衡阳土匪起,出境平之。六年,骆秉章疏荐人才,记名以湖南道员简放。寻以治防功被优叙。八年,劳崇光调赴广西,假满未出,降一级调用,仍治湘、宝团防。
十年,会刘长佑克广西柳州,开复处分,赐花翎,加按察使衔。骆秉章赴四川督师,奏调孙贻总理营务。同治元年,擢授浙江盐运使。秉章奏治川省团练,孙贻与秉章左右议不合,引疾请罢。命力疾赴陕西佐理多隆阿营务,以病辞,终不复出。光绪五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