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1 17:24
朱新力,男,汉族,1964年12月生,浙江桐庐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民革,大学学历,法学博士,教授。
1982年09月,杭州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6年08月,杭州大学法律系(后改为法学院)任教;
1998年09月,浙江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3年01月,任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
2006年03月 ,挂职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任副院长。任教期间,为美国Valparaiso大学访问学者、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并获得“我最喜爱的浙大教师”称号。
2006年08月,挂职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任副区长。
2010年07月,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2012年06月,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2015年02月,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2017年09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2023年03月,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民革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2017年7月,拟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朱新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接受朱新力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2022年5月,民革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选举朱新力为副主任委员。
2023年3月12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朱新力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2024年3月2日,获得2023年度“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
行政法学(21世纪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朱新力 金伟峰,2005-5-1版
行政法律责任研究-多元视角下的诠释/朱新力,2004-9-1版
外国行政强制法律制度(行政强制法研究丛书之三)/朱新力,2003-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