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6 13:35
朱晓光,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历任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7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局级)。
2017年12月1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朱晓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24年10月25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免去朱晓光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