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8 14:23
朱长青,男,汉族,河南省方城县人。1959年1月出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郑州大学历史系毕业。曾任河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1978.09--1982.07,郑州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2.07--1984.10,河南省社旗县下洼乡团委书记,经联社副主任
1984.10--1985.06,河南省社旗县田庄乡乡长
1985.06--1989.02,河南省社旗县朱集乡党委书记
1989.02--1990.03,河南省社旗县副县长
1990.03--1991.11,河南省内乡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1.12--1992.10,共青团河南省南阳地委书记
1992.10--1994.05,共青团河南省南阳地委书记兼邓州市委副书记
1994.05--1997.08,河南省桐柏县委书记兼县人大主任
1997.08--1999.01,河南省南阳市副市长
1999.01--2003.12,河南省南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3.12--2011.09,河南省南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09--2013.04,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3.04--2016.01,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8.01--2022.03,任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6年1月18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干部大会,宣布河南省委决定:任命朱长青同志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6年4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人事任免通知:免去朱长青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2018年1月30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2年3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朱长青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