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8 11:05
《杀夫》的女主人公名叫陈林市,九岁失去父亲,与不到三十岁的母亲相依为命,叔叔侵占林市和母亲的最后一间瓦房,母女两人则寄住在林家祠堂,而后饥饿的母亲因为大兵以食物为诱惑而失去节操,活活被族人处死。林市长大后,叔叔把林市当做“肉票”卖给年长20多岁的陈江水。而这一切对于林市而言才刚刚开始,陈江水施加给她的痛苦包含了灵与肉双重层面。
婚后林市的身体被继续“物化”为陈江水泄欲的工具。而主要原因除了社会因素之外,与她自身也是难以分离的。林市没有获得经济独立,所以她要承受陈江水给予她的一切,包括“性凌虐”。在嫁给陈江水当晚,疲倦加上饥饿,已经使得林市快要虚脱。“喝醉酒的陈江水要履行做丈夫的义务,仍使得林市用尽残余的精力,连声惨叫。叫声持续不断,据四邻说,人们听伴随在夜风咻咻声中的林市干嚎,恍惚还以为又是猪嚎呢!”这导致林市几乎昏死过去,而陈江水十分老练地往林市口中灌酒。新婚燕尔,林市所感受到的不是柔情似水的爱情,而是赤裸裸的性伤害,她逃离叔叔那个封建家庭的“围城”,又进入一个更加充满原始兽性的异化“围城”,新婚之夜的林市流下寒凉的泪水。在故事一开始,林市的命运已经注定,始终被陈江水牵引着,不可避免地重蹈母亲的命运。
当人受到精神压抑时,如果不及时处理,他会变成一种介于“潜意识”与“意识”中的“前意识”,这种意识会逐渐潜藏在自己的精神当中,不易察觉,在人处于放松的情况下,这种意识会转化为梦境呈现。林市的每个梦境看似是一个个体,却无不相关,除了第一个梦因为母亲离世而产生的思念之外,其他几个梦与食物紧密相连,盐巴蘸番薯签饭、猪脚、面线。这恰恰说明饥饿始终包围着林市,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所以陈江水对他的性暴力也就不会停止。当林市听到阿罔官与村中妇女在家讨论自己遭到性凌虐时的嚎叫、整日不出门在屋子内睡觉、以及陈江水赌博这些事情后,林市碍于面子要证明自己并不懒惰,每天坐在自己家的门前,并且天真地劝导陈江水不要去赌博,而换来的是更大的伤害,陈江水揍她、捏她、拧她,延长在她里面的时间,她的咻咻声像濒临死亡的小动物一样。为了玩弄林市,以食物引诱和威胁林市,一次次地凌虐和折磨她。带林市到猪灶清洗内脏,让她观看杀猪的全过程以及手臂中尚在蠕动的肠子。终于林市精神彻底崩溃,在幻觉中提起屠刀,效仿杀猪的方法肢解陈江水。
《杀夫》写于1977年,当时,李昂在美国白先勇家注意到了一本书,名为《春申旧闻》,书中一则标题为“詹周氏杀夫”的社会新闻吸引了李昂。这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社会新闻,是一个轰动当年上海的杀夫惨案,然而当中最让李昂感到兴趣的是,它是一个少见的不为奸夫杀本夫的故事。杀夫的因而不是一个淫妇,只是一个传统社会中被压迫的不幸妇人。李昂立即以“妇人杀夫”为题,着手想以此故事写个小说,但写道主角母亲被奸的部分,却无法再写下去。李昂对当年的上海一无所知,仅有的资料来源只是报章、杂志,缺乏对上海风土人情的掌握,于是李昂暂停了小说的创作。
四年后,李昂回台湾,这部仅写了开头的小说,其中虽然曾被翻出来看过,但李昂仍不知如何着笔。直到李昂开始写专栏,对妇女问题有进一步的思索,才替“妇人杀夫”找到一个明确的、新的着眼点,想写一个就算是“女性主义”的小说。李昂有了这样的认定,很快想到将小说的背景移来台湾,这样才能显现出她企图对台湾社会中两性问题所作的探讨,更为了要传达出传统社会中妇女扮演的角色与地位,李昂决定让故事发生在鹿港。当中写作过程并不艰难,前后写了一年多,真正集中力写作,也有近八个月时间。
林市
林市是不幸的,九岁失去了父亲,同时也失去了生活的保障。被夺去栖身之地的林市和母亲靠捡破烂、做零工维生,晚上偷偷溜进林家祠堂过夜。在那个困顿的年代,即使如此也不能填饱肚子,林市的母亲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为了两个白饭团失去了自己贞操,从此以后不知所踪,林市也就成为了孤儿住进了叔叔家,每天要做各种苦差事却仍不能保证吃喝。长大后,叔叔为了整斤整两的猪肉把她嫁给了杀猪仔陈江水,这场“猪肉换人肉的交易”婚姻开始了她无休无止的噩梦——殴打、性虐以及精神折磨,终于在精神错乱中林市选择了挥刀杀夫。
林市如同她的名字一般,是林家一个用于买卖的物件。林市的叔叔原本想要将她卖掉,但碍于族人的面子没有施行,后来又为了猪肉将林市名正言顺地卖给了四十多岁的杀猪仔陈江水。陈江水与林市叔叔之间是把林市当成物品进行交易,林市与陈江水之间也存在着食与性的交易,不论是被动还是主动,林市都是被物化的。由于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男女地位的严重不平等,使得女性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世人习以为常、任由发展。林市始终无法逃脱和母亲一样的命运,为了避免饥饿而出卖自己的身体,却又无法逃脱男权的打击压迫,最终沦为悲剧的牺牲品。弱肉强食的社会生存法则使得女性只能在男性的压迫中苟延残喘。
在嫁给陈江水之前,母亲被族人打死,年轻的林市缺少对女性生理的认知,初潮来时,难免有些惊慌,而这却被邻里当做笑谈;林市希望把自己的梦分享别人,遭到别人的拒绝开始变得沉默,却被说成思春。嫁给陈江水之后,林市彻底陷在舆论场的漩涡之中,难以自拔。以阿罔官为代表的村妇们,她们每天嫉妒、排挤和诋毁林市,这种外界看客带来的脱离感使林市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促使林市在幻梦中举起屠刀。直至林市走上刑台,她们还造着“无奸不成杀”的谣言来证明自己的存在。这是一种更为强大和牢不可破的“暴力”,它是一种杀人不见血的舆论力量,这些妇女既被人吃,遭受像林市般的折磨,转而她们选择遗忘,
终于,林市在精神恍惚下实现了“性反抗”,这无疑是对男权社会的一种反刍,也是被逼迫的结果。但是余下的女性,在她们身上我们似乎没有发现丝毫觉醒的意识,林市被游街示众,让妇女引以为戒。这是讽刺,“吃人”的社会才会生出这样“吃人”的人。最后“为应社会舆论,民俗国情,在送大牢前特将陈林市绑在送货卡车上,由八名刑警监押另一人打锣游街”,这里的“示众”无疑象征着被驱逐的历史女性,连同她们的发言权,也一道被扣押了。
陈江水
陈江水第一次执刀,就显示出了他杀猪的天赋,利索果敢,没有丝毫犹豫,像极了杀了几十年猪的老师傅。作为一名屠夫,“刀”是陈江水最重要的工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刀”已经不再作为一个冰冷的杀猪工具出现,而是成为陈江水的朋友。在这样的朋友的帮助下,他谋生娶妻,有了这把刀他才从林市叔叔的手里用“整斤整两的猪肉”娶到了林市,林市成为叔叔家的长期肉票。陈江水每次杀猪,都要凝聚一早上的精力,每一次成功杀猪,都是对他持刀杀猪手艺的认可。所以,陈江水手里握着的这把刀,不仅仅是他谋生的好帮手,更是他奴役使唤、厮打辱骂林市的资本。林市与陈江水的第一晚,正如板上待宰的小猪动弹不得,眼看刀就要捅破胸膛却死也挣扎不开,只能任由陈江水蹂躏。林市用尽残余的精力连声惨叫,伴随在夜风的咻咻声中人们恍惚听到了猪嚎,可见陈江水对待林市非常粗暴。林市承受陈江水疯狂的兽欲后得到的“回报”只是陈江水给她的一大块“带皮带油”的猪肉。从结婚的第一天起,林市的角色从来都不是妻子,只是陈江水泄欲泄愤的对象,就连陈江水的老相好妓女金花都似乎比林市更得丈夫爱怜。陈江水对金花尽显柔情,即使金花的身份是妓女,陈江水也并未轻视她、辱骂她,反而愿意跟她聊聊天在她身边安安静静睡一觉。相比而来,陈江水更把金花当作一个正常的女人看待,却把自己的妻子林市当作泄欲泄愤的“垃圾桶”。林市所受的待遇只有谩骂毒打凌虐,连一个妓女也不如。
陈江水对于这样一位用猪肉换回的妻子并无多少怜爱,也并无尊重。疯狂满足兽欲后的清晨杀猪,任由其他屠夫调侃,他仿佛把林市当作案板上的猪,一刀见底,哪管猪的死活,也无所谓林市的死活。林市日日夜夜被折磨,随时随地充当陈江水泄欲的工具,从一开始把生的希望寄托在丈夫身上到最后忍无可忍举起大刀挥向丈夫,这是林市别无他法的选择,也是林市解脱的唯一出路。“杀猪的刀”在林市与陈江水的两性关系中发挥着催化剂的作用——“杀猪的刀”是陈江水生存的帮手,也是陈江水厮打辱骂、控制林市饱腹的资本;对林市来说,“杀猪的刀”是把她从叔叔家推向陈家的利器,也是她逃离陈江水虐待与解决温饱问题的最大阻碍。
阿罔官
阿罔官一开始以传统道德楷模的长者身份接近林市,向林市宣扬符合社会准则的“女德”,关心和教化林市,让林市一度以为阿罔官是自己的精神支柱。而背地里,她为了满足病态的“心理饥饿”诉求,从林市嫁给陈江水起,一次不落地在墙脚偷听陈江水对林市的性虐待,窥视林市的一举一动;不仅如此,她还极力造谣林市对“性”的贪婪及林市阿母的不知廉耻。可以说,以阿罔官为首的村妇,与陈江水以及其所代表的男权社会共同绞杀了林市,她们嫉妒、嘲笑、指责和诋毁林市,直至林市走上刑台,依然造着“无奸不成杀”的谣。她们形成了另一种更为强大和根深蒂固的“暴力”,一种杀人不见血的舆论力量,她们既被人吃,也是参与了吃人的一群。这是社会的悲剧,也是人性的丧失。
《杀夫》曾原名为《妇人杀夫》,主谓皆具备,在结构上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既强调了女性的主体地位,又能够充分体现两性的尖锐矛盾,具有悲情色彩,体现文明低落。至于妇人——“林市的一生成为父权制巨型语码下旧时代妇女非人境遇的悲剧性写照。”她,孤身一人,在周遭环境中,对抗的是数千年来的恶习。他们都是男权机制下的维护者与引领者,可以说周围并未有人跳出这个机制。哪怕是被阿罔官惨打的和彩,最终再次经由丈夫的殴打后选择顺从,其关于自身的思考也烟消云散。因而,林市在身体上遭受陈江水嫖客般的粗鲁对待,无奈成为他的性工具、生存本能与现实困境的撕扯;在精神上,受到阿罔官为代表的女性群体的恶意揣度、攻击。最终,林市精神恍惚,在梦魇中拿起了闪着寒光的屠刀,刺向了陈江水的身体,刺向了积压的不合理不公平。
在通往监狱的路上,李昂所安排的情节十分耐人寻味。“社会舆论、民俗国情,在送大牢前特将林市绑在送货卡车上,有八名刑警监押,另一人打锣游街。”人们尽可以忽视真相,凭借自己的臆想对一个人进行定性,决定好坏,认为自己站在真相的一侧,殊不知早已偏袒。对于林市,则是被驱逐的一方。“‘示众’无疑象征着被逐出历史的女性,连同他们对历史发言的权利,也一道被驱逐了。”封建社会下,女性被规则化的伦理束缚,一旦触碰界限,便被投之巨大的恶意。男权机制下,女性从未站在与男性相等的地位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林市与陈江水的任一对话如此,与周围的“看客”的关系亦是如此,这却是社会的横剖面,现实而又残酷。李昂对此情节的安排,也指向社会这个本体,企图揭露社会这一大背景的不正确性,与背景下人们生存的现状。
《杀夫》不仅揭示了由于男女经济关系上的不平等,造成了男性处于主导地位,女性就不得不成为他的附属物、一个行使暴力的对象,而且作者试图在文化想象中,揭示这种不平等是渗透在整个社会氛围里的。比如小说中的另一人物阿芒官,实际上她是男性社会体制的牺牲品,但她又是帮凶。这就说明几千年的男性文化已经风俗化、体制化了,甚至成了女性意识的一部分。可见,李昂通过女性立场去表现东方情境中的男女性别关系,并以此对整个男性文化权利进行解构,同时也企图通过性别与权利去思考一种以鹿港为代表的历史状态。
《杀夫》的灵感来源于抗日时期上海的一个妇人杀夫的新闻,传说中这位夫人是有奸情杀夫。而李昂却发现现实生活中妇女并不都是有奸情杀夫,因此,以妇人杀夫反抗性暴力是李昂从女性主义出发自觉来书写女性的境遇采取的一种文化策略。在这个小说中,李昂自始至终围绕的就是性暴力和反性暴力。但是女主人公林市并不是一个觉醒的女性,恰恰相反,她是一个性暴力的受害者,她是传统中国女人“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典型注脚。可是这样的女人,也会在忍无可忍的性虐待下反抗,不自觉地反抗越是这种不自觉的反抗,小说中女性主义的自觉立场越是具有感染力。
李昂在书写女性的这种性遭遇的时候,运用一种寓言式的叙述:把故事放在一个没有时空的背景中叙述。这个本发生在上海的新闻,李昂把它挪到台湾的鹿港,而且,把它处理成为一个没有具体时间的故事,小说试图通过男性对女性的性虐待和她的反抗,反思千百年来女性的命运,从而去表现女性觉醒的意识,或者说是本能,表现存在于父权中心社会的这样一种压迫和反抗。
同时,李昂的叙述立场并不是道德立场,而是从潜意识本能反抗的角度重新认识男性和女性的关系,直指男女性别关系的真相,即女性在父权中心杜会中是以她的性交换她的生存价值的。在此,李昂采用一种非常有力的叙述手段,她在叙述林市的命运的时候从来没有忘记阿母的命运的复叙。母亲失去住所,女儿为人保姆,母亲因为一团饭而失去贞操,女儿为了吃饭而嫁人。母亲的命运在女儿身上延续,通过一个女人叙述所有的女人,这正是女性主义的一种策略。李昂所写的林市,集中展示了人性的最低层要求的困境:没有饭吃,人性的基础都没有了,只能是一个无法发展女人性的物件。林市在丈夫虐待下也曾经想过要自食其力,可她的丈夫陈江水不让,在他看来,妻子就是他的占有物,别人谁也不敢去沾染她,这就是李昂的深刻。她通过女人性发展权的被剥夺,揭示男性中心体制的非人道。这种非人道也体现在,男人自己也不能得到人性的健康发展,在陈江水身上,兽性多于人性。
1983年,《杀夫》获《联合报》中篇小说首奖。
1984年,改编自《杀夫》的同名电影上映,由曾壮祥执导,夏文汐、白鹰主演。
《杀夫》这篇小说非常复杂,写人性的不可捉摸,人兽之间剃刀边缘的情形,写得相当大胆、相当的不留情。写没有开放的农业社会中,中国人的阴暗面,把故事架构在原始性的社会里来研究人兽之间的一线之隔;这是篇突破的作品,打破了中国小说很多禁忌,不留情的把人性最深处挖掘出来。(当代作家白先勇评)
我个人道德感非常强,对杀夫这类题材本来很有排斥性,但是这篇作品整体表现上是在很完整,很震撼我,是非常杰出的作品。我觉得作者是严肃而诚恳的面对人生,每一个场景都抓住不放,死命的朝里面去写,写得细腻而深刻,即使是写的“关了灯的文化”,作者却有功力写得一点都不浮夸,写得很朦胧含蓄恰到好处,令人看了痛惜。(当代作家司马中原评)
我从没有忘记写小说的困难和痛苦,《杀夫》真是惊人之作,不管在题材上,还是表达方法上面,把早期底层社会一些老百姓的生活、黑暗角落的事物都掌握得非常好,的确是很吓人的。(台湾作家、舞者林怀民评)
读《杀夫》的时候觉得波涛汹涌,对作者构造的恐怖、阴渗的诡异世界充满了好奇与官能的刺激,被感染的程度十分强烈,是一篇好小说。(台湾画家、诗人蒋勋评)
小说内容具有原始色彩经营的特色。小说中间处理女主角如何被逐步非人化、被迫走上崩溃的过程,就小说“怪诞性”的处理而言,是一个突破。在呈现方便,(一)作者在描述上:角色生活中不同经验不时互为呼应和互相修饰;(二)气氛的经营:暗示性意象的运用、外在景物描写与人物塑造、情节推展,相互配合;(三)文字感染力方面,表现突出。(文学评论家郑树森评)
《杀夫》首次发表于1983年11月台湾《联合报》,后于同年由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在台湾首次出版。1986年7月,《杀夫》发表于《收获》第1期。1987年1月,《杀夫》发表于《小说选刊》第1期,后收录在李昂的小说集中。
李昂,本名施淑端,台湾鹿港人。1974年毕业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哲学系,次年赴美留学,1977年获奥勒冈大学戏剧硕士学位。返台后任教文化大学戏剧系。主要作品有《混声合唱》《人间世》《杀夫》《爱情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