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3 18:34
杀婴行为,是指成年动物杀死同种未成年个体的行为。动物学家们长期以来都认为同类相残的事情在动物界并不多见,因为自相残杀对整个种群而言是不利的,因此必定会被进化过程淘汰。所以即便看起来你死我活的求偶争斗,不过也是一种仪式化的行为而已。但也有利于增加雄兽的生殖成功率。
1965年,日本科学家杉山幸丸发表的一篇名为《论野生条件下长尾叶猴的社会变动》On the social change of Hanuman langurs (Presbytis entellus) in their natural conditions的论文最早严谨的揭开了长期笼罩在动物界的那层和谐的面纱。长尾叶猴是一种群居的猴子,一般一个猴群有一头成年雄猴,几头成年雌猴和若干小猴组成。流浪的光棍雄叶猴总是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挑战那些妻妾成群的优势雄猴,这种争斗异常惨烈,一旦挑战者获胜,它便会杀死群中所有老猴王的骨肉。
这一血腥的场景一经披露,立即在人类社会里掀起轩然大波。人们本能的抵触这种事情,以至于在学术界里,杉山这些先驱者的研究被长期压制。美国康奈尔大学的动物行为学家豪斯法特Glenn Hausfater认为,杀婴行为在当时没有被广泛接受是因为人们觉得这是种很邪恶的行为,有些人甚至认为去想象这种事也是罪恶的。
但事实并不因人们的好恶而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野外观察证实了许多动物都有类似的行为。另一方面,以道金斯Richard Dawkins为代表的新一代的进化论者在上世纪70年代末推出了惊世骇俗的“自私的基因”的概念,让整个生物学乃至社会学界为之一震。根据道金斯的说法,每个生物不过是基因传递的载体,进化的过程将使得生物体为了将自己的基因传递下去而无所不用其极。
一方面可以让自己的骨肉在未来少了很多竞争者,另一方面的好处则更“立等可取”。几乎所有的雌性哺乳动物在哺乳期都不会排卵,雄狮杀死嗷嗷待哺的小狮子,终止了雌狮的哺乳期,它自己才有做父亲的机会。
看到的对幼崽痛下杀手的都是雄性动物,这是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雌性是一种稀缺资源,“她”要孕育、抚养后代。这期间,雄性动物却无所事事,在“自私的基因”的驱使下,“他”会找到一切机会传播自己的基因。
雄性大鼠将这一行为发挥到了极致,每当与雌鼠交配完毕,它便变得非常有攻击性,会吃掉所有的小老鼠,这一狂热的时期将会持续3周。三周后,雄大鼠突然变得温情脉脉,对小老鼠关怀备至。好景不长,两个月后,它又会变成杀婴恶魔。这一周期恰到好处,因为大鼠的孕期是21天,小老鼠从生下来到能独立活动的时间恰好是两个月。
比如一种叫做肉垂水雉Jacana jacana的长脚水鸟(如左),雌鸟产卵后便撒手不管,将孵卵和育幼的工作全部交给雄水雉来做。这时杀婴行为就发生了逆转,无事可做的雌鸟会伺机杀死别的雌鸟产下的幼鸟。鸟类学家埃姆伦Stephen Emlen目击过雌水雉无情的用喙把雏鸟扔得到处都是,直到全部死去。失去了雏鸟的雄水雉便会跟这个杀人凶手交配,让“她”产下一窝新卵。
任何事但凡到了人类身上,总是有些纠结。人类的确存在各式各样的杀婴行为,从堕胎到弃婴,但人们总是能给这些事情找到冠冕堂皇,很有“人味”的借口。回到那名冷血的女医生,当她失去“理智”,便会被简单的动物性所驱使。不管怎样,这起女医生杀害女童的悲惨事件至少说明,人从某种程度上像肉垂水雉,雄性在育幼过程中也扮演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杀婴普遍出现在所有经过仔细研究的古文化中,包括古希腊、罗马、印度、中国跟日本。杀婴的实行有许多方式,婴儿献祭给超自然形象或力量,如在古迦太基所实行的就是一种,但是许多的社会只仅仅是单纯的杀害婴孩并视此种献祭为道德上的禁忌。随著基督宗教的兴起的同时,杀婴的习俗也渐渐在古世界绝迹。这种行为从来没有彻底的根除并甚至延续至今在部份的极贫穷和过量人口的地区。如印度的某些地区,女婴特别容易受到伤害--请见杀女婴。
一种常用有久远历史的杀婴方式是单纯的遗弃,放著婴儿让他曝露野外而死。另一种常被用在女婴上的方法是让她们营养不良造成因意外或疾病而死的风险极遽的提高。在一些文化,这被视为公开并被接受的行动,但在其它的社会这可能私下进行,伴随著社会被动的认可。
标准的罗马社会可视为一个例子在这两种立场。在某时期的罗马社会传统上将新生儿带到一家之长面前并决定是留下养大或带去丢掉。罗马的十二木表法准许家长将看得出来有畸形的婴儿处死。在西元374年杀婴在罗马法变成是死刑,但犯法者几乎不会被起诉。一个杀婴的行为描述在罗马的文本上是在乳房上涂上鸦片膏于是被哺育婴儿就会在无外伤的情况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