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6 13:26
权,权谋、权宜之义,为一时需要所设之方便;实乃真实不虚之义,指永久不变之究极真实。权,又云善权、权方便、善方便、假、权假。实,又云真、真实。两者合称权实、真假等。权教与实教、权智与实智、权因与实因、权果与实果、权人与实人、权化与实化等为对称。实教,乃据实述佛陀自内证之法,为究极根本教;权教,为导入实教所设方便教法,至实教当废权教。
实智,又云真实智、如实智,乃如实了彻之智;权智又云方便智,为度人使用之智慧。实因指圆顿行;权因指藏、通、别三教之行。实果指三德秘藏之大涅盘;权果指丈六金身等化现。实人即实在人;权人即权化人,乃佛菩萨等,为引导众生,而假现人或天之相貌。实化即佛开三乘而归一乘之教化;权化即佛分一乘而说三乘之教化。
台宗认为“法华经”所说圆教为实教,其余诸经所说之藏、通、别三教均属权教,故称三权一实。其若以莲华三喻来表示,即:为实施权(为莲故华)、开权显实(华开莲现)、废权立实(华落莲成)。其中唯“法华经”能明权为权理,而显彰真实究竟!以佛证悟本体:权、实二教均为平等,称权实同体。以佛陀教化众生作用:权、实二教所说修行方法,与觉悟之有所差异,故谓权实异体论。“法华文句”卷三上:所有事物存在状态,可以权实四句表示,即:一切法皆权、一切法皆实、一切法亦权亦实、一切法非权非实。
又“法华玄义”卷七之“十不二门”中,立权实不二门,谓自人之立场:菩萨乃至地狱等九界为权,而佛界为实,称九权一实;以教之立场:虽有“三权一实”之区分,然当观权实为圆融无差别。
“法华文句”卷三下,举十种相对事物以表示权实,称为十双权实:
1。事理:由众生本具之真如,无相平等之理(实),能生心意识等,各种差别现象之事(权)。
2。理教:综合事理而用言语来表现之理(实),能立其理而说明之教(权)。
3。教行:由其教理(实),奉行实践之行(权)。
4。缚脱:由行而分受迷妄之缚(权),与脱离迷妄之脱(实)。
5。因果:随顺真理之脱,为趣入菩提之因(权),因此能得开悟之果(实)。
6。体用:由其果遂有真如之本体(实),以及真如作用,即能显现教化众生之用(权)。
7。渐顿:依教化之作用,有逐次引导众生之渐(权)与立即令众生开悟之顿(实)。
8。开合:渐由顿开展出差别教法(权),终遂与顿合一(实)。
9。通别:依开合差别,得教法利益,有普通(权)与特别(实)。
10。悉檀:因利益有差别,则分为四种悉檀。前三者属世间门(权),后一属出世间门(实)。
藏、通、别、圆四教,各具足上列十双,共有四十种权实。要略:可归纳为自行、化他、自他三种权实。
自行权实:为自内证之法,有权有实:化他权实,为教化、教导众生方法,有权实区别。自他权实:谓自证与化导两法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