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8:52
权益投资的资金信托是指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够带来稳定持续的现金收益的财产权或者权益的资金信托品种,这些权益包括基础设施收费权、公共交通营运权、旅游项目收费权、教育项目收费权等,甚至可以是另外一个信托的受益权本身等。
权益投资的资金信托和股权投资类的资金信托有类似之处,主要不同是:其一,股权投资的对象一定是企业,而权益投资的对象是收费权、营运权、项目分红权等能够产生收益的项目或权利;其二,除非发生股权转让,股权投资通常是没有期限的,而权益投资一般是有期限的;其三,在股权投资中,股权拥有者可以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其权利的来源是《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不需要通过合同专门约定。而权益投资的权利所有者不一定参与管理,即使参与管理也是以权利拥有者的身份行使管理权,其管理权的范围、大小由投资合同规定。
权益投资所投资的对象,相当多项目收益的产生依赖于政府公共权力的行使,主要是各类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如城市基础设施、交通项目、教育项目等。
权益投资的资金信托产品就其风险收益特征来看,一般其风险相对股权投资类的资金信托项目更小,收益率虽然不会特别高,但是非常稳定。另外,这类信托在资金运用时,可以采取权利质押的方式保障投资者的收益,例如将高速公路的收费权质押。另外,还可以通过政府财政给予补贴等方式确保收益率达到一定水平。
权益投资信托在中国有相当广阔的市场前景。由于中国地方政府的财力所限,许多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不足。而通过信托方式能够有效地筹措资金,以权益投资方式运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生产、供应,可以有效地弥补政府投资的不足。即使政府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公共产品的投资,将项目的营运交由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融资方式运作,也有利于提高投资和管理的效率。由于有政府的财政支持或政府赋予的收益权,并可以采取权利质押等多种方式保障收益率,权益投资的回报一般有充分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