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7 15:04
李万钧,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河北任丘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市民政局局长。
曾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干部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助理巡视员,北京市委政法委秘书长,首都综治办副主任、主任,北京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北京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2年2月任北京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同时,免去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局级。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北京市民政局党委书记。
2022年2月,免去北京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曾任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保留正局长级待遇干部。
十一届、十二届北京市委委员。
2022年3月18日,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保留正局长级待遇干部李万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2月8日,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干部李万钧(正局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李万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无偿使用劳务,由他人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李万钧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及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万钧上述党纪和政务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4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有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原干部李万钧(正局级)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6年、2022年春节前,李万钧收受某养老助残卡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市林业局驻京办原主任甄某给予的保健品、香烟、茅台酒。2017年国庆期间,接受下属马某安排,携妻子赴山西省阳泉市旅游,费用由马某支付。李万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