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20:04
李京生,男,汉族,1965年2月生,山东临朐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大学学历。
1982.10--1984.08,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治安专业学习
1984.08--1991.09,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见习、办事员、科员(其间:1985.08--1988.06,中央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1988.07--1991.07,江苏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1.09--1994.08,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户政科副科长
1994.08--1997.12,江苏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户政科科长
1997.12--1999.09,江苏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副处长
1999.09--2001.03,江苏省公安厅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公安局局长
2001.03--2007.06,江苏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水上警察总队副总队长
2007.06--2011.08,江苏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调研员
2011.08--2014.05,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
2014.05--2015.11,江苏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兼技术侦察总队负责人
2015.11--2015.12,江苏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2015.12--2016.02,江苏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苏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6.02--2016.03,苏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副市级)
2016.03--2016.09,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兼督察长(至2017.10)、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8.02--,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
中共江苏省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苏州市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十二届市委委员。苏州市十六届人大代表。
2018年4月28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免去李京生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苏州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