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2 17:59
李传明,男,197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
2007年4月~2009年4月,任淄博市盐务局(淄博盐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2008年8月~2009年4月,任淄博市盐务局局长助理、淄博盐业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2009年4月~2011年3月,任淄博市盐务局局长助理兼沂源县盐务局局长、沂源盐业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
2011年3月~2012年8月,任淄博市盐务局局长助理兼淄川区盐务局局长、淄川盐业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
2012年8月~2015年4月,任淄博市盐务局副局长、淄博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兼兼淄川区盐务局局长、淄川盐业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副处级)
曾任东营市盐务局党委书记,山东海盐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山东省盐业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等职。
2024年8月,任鲁银投资总经理。
现任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鲁银投资总经理。
2024年8月,鲁银投资公告称,公司已聘任李传明为新的总经理。
2003年荣获《淄博年鉴》(2003)优秀撰稿人,2009年荣获淄博市第四届十佳企业法律顾问、淄博市2007-2008年度企业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