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02 08:03
李俊国,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1969年5月出生。
李俊国,男,回族,1969年5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西吉县下堡乡副乡长,兴平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乡长、党委书记,西吉县兴隆镇党委书记,西吉县政府副县长等职务。现任西吉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拟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
日前,固原市纪委对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俊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俊国在担任西吉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期间,收受他人现金和房产,已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2014年7月22日经固原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俊国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市政府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市人大罢免其市人大代表职务,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