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4 12:30
李俊镇,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地处永宁县县城西南端,东靠黄河,南接吴忠市青铜峡市邵岗镇,西邻玉泉营农场。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20千米。辖区东西最大距离31.4千米,南北最大距离5.7千米,总面积98.2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李俊镇常住人口为17400人。
1959年,原宁朔县星火公社改名为李俊公社。
1960年8月,划归永宁县管辖。
1983年6月,改为李俊乡。
1984年6月,乡改镇。
2003年7月,任存乡并入。
截至2011年末,李俊镇辖李俊1个居民委员会,西邵、宁化、李庄、李俊、古光、金塔、魏团、团结、王团、友爱、侯寨、许桥、丰登、东方、雷台15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36个村民小组。有142个自然村。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李俊镇辖16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李俊村。
李俊镇地处永宁县县城西南端,东靠黄河,南接吴忠市青铜峡市邵岗镇,西邻玉泉营农场。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20千米。辖区东西最大距离31.4千米,南北最大距离5.7千米,总面积98.2平方千米。
李俊镇地处黄河西岸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沟渠发达,多湖沼湿地。
李俊镇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8.8℃。无霜期年平均187天。年平均降水量167毫米,多集中在7~9月;年蒸发量1990毫米。
李俊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热风、二月雨、干旱、冰雹、地震、低温、雷击、雨涝与霜冻。
截至2011年末,李俊镇耕地面积9.46万亩。
截至2011年末,李俊镇辖区总人口3324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718人)。总人口中,男性17277人,占51.97%,女性15966人,占48.03%。汉族28449人,占85.58%;回族4794人,占14.42%。2011年,李俊镇人口出生率5.18‰,人口死亡率5.49‰,人口自然增长率-0.3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39人。
截至2017年末,李俊镇常住总人口28593人。
截至2019年末,李俊镇户籍总人口35695人。
根据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李俊镇常住人口为17400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5.41%;常住人口比重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所占比重下降7.29个百分点。
2004年,李俊镇实现农业总产值1.38亿元,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433元。
2011年,李俊镇农业总产值4142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742元。李俊镇财政总收入3184万元,比上年增长60.9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864万元。
2019年,李俊镇有工业企业9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5个。
2004年,李俊镇建立优质粮生产基地,奶牛养殖基地,瓜果和鲜食葡萄生产等七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2011年,李俊镇农业总产值41421万元。李俊镇粮食作物以小麦、水稻、玉米为主。特色产品有蚕豆、黄豆及果类、蔬菜。2011年,李俊镇粮食种植面积12.07万亩(含复种面积),生产粮食49231吨。蔬菜种植面积9045亩,主要品种有白菜、黄瓜、芹菜、莲花菜等。
李俊镇畜牧业以饲养牛、羊、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末,李俊镇牛存栏10540头,羊存栏30384只,生猪存栏5.8万头,家禽存栏13.52万羽。养殖专业户286户,养殖专业合作社8个。
2011年,李俊镇林木覆盖率32.5%;水果种植面积534亩,产量9865.4吨,其中葡萄7021吨、苹果2744吨。
2011年,李俊镇拥有大型农业机械285台(辆)。
2004年,李俊镇实现工业总产值6.22亿元,实现利润4255万元。
2004年,李俊镇有集贸市场3个,个体私营企业2743家,从业人员9545人,年集市交易额达4600万元。
李俊镇境内已形成以公路运输为主的交通运输网络。109国道南北穿境而过,有许黄、青植路。全天都有通往银川、贺兰、中卫、中宁、固原等地车辆。
2011年末,李俊镇镇区道路长4.7千米,有通往宁北、友爱、五团等10个村的班车。
2011年末,李俊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26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5所,在校生1467人,专任教师13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2011年末,李俊镇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5处;各类文化专业户5户;农家书屋6家,各类图书室16个,藏书6.2万册;文化大院4个,老年人舞蹈队3个。
2011年末,李俊镇有村级体育场6处,学校体育场5处。新建文化体育广场1处3000平方米。
2011年末,李俊镇各家安装有卫星地面电视接收器。
2011年末,李俊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个,其中卫生院2所,村卫生室15所;病床30张。专业卫生人员46人,其中执业医师8人,执业助理医师10人,注册护士28人。
2011年,李俊镇2011年,李俊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32户,人数724人,支出104万元,月人均12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63人,支出13万元;农村临时救济22人次,支出0.9万元。
2011年,李俊镇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1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2191人。
2011年末,李俊镇各村设有邮政、电信代办点。
2011年末,李俊镇镇区自来水厂1座,铺设干线水管2千米,单井出水量100吨/日,居民自来水普及率80%。
2011年末,李俊镇镇区110千伏变电所1座,设计电压为35千伏、10千伏。35千伏配置主变压器1台,容量为6.3兆瓦;10千伏连接一台900千伏电容器。
2011年末,李俊镇镇区绿地面积60亩。
明弘治四年(1491年),总兵官李俊带领驻军筑城建堡,为屯兵戍守之地,故得名李俊。
李俊镇是个古老文明的小城镇,镇区内有生长300多年的四棵树和独具特色的金塔(又称多宝塔)。四棵树在宁夏永宁县李俊镇郭家湾子村北,有四棵粗细基本相同的古老银白杨,树高约21米,直径为1米,四棵树呈正方形布局,树与树之间相距8米,树冠遮地面积约1亩左右。按古树的年轮推算,约是清康熙年间种植。
宁夏大米,宁夏回族自治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宁夏引黄灌区是中国北方的一个古老稻区。宁夏水稻一年一熟,多与旱作物轮种,实行稻旱三段轮作制或两段轮作制,局部低洼盐碱地实行连作种稻。宁夏稻区气候干燥,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病虫害轻,污染源少,生产的大米表面光滑,晶莹剔透,细腻油亮,入口粘而不腻,滑润爽口。宁夏大米蛋白质含量高,富含多种微生素和微量元素。
2008年12月0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宁夏大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