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23:16
李允正(960年-1011年),字修已,宋朝盂县(今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人。李谦溥之子,初以恩荫补供奉官,后在北方边境长期任职,守卫地方、抗击辽军,还曾到西北作职,安抚党项人。李允正很有知识,性情严厉果敢,不爱钱财,喜欢修养品德。素来患佝偻病,因此很少在朝廷内任职,他多次执掌边防重任,杀伐很重。
李允正最初凭借父亲李谦溥的恩荫补为供奉官。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掌管左藏库,所以多次有机会上殿奏事,因为李谦溥与赵弘殷曾是同居一个里门的邻居,李允正的叔叔李谦升与赵匡胤是布衣之交,他的祖母阎氏当时也对赵匡胤很好,赵匡胤称帝后常接老太太到宫中叙旧。所以李氏家族与赵氏皇族的私交甚深。宋太宗赵光义一看见他上殿就常常想起两家的旧交。后来李允正和张平同时掌管三班,不久任为阁门祗候。
雍熙四年(987年),李允正升为阁门通事舍人。当时,经宋太宗赐婚,他的妹妹嫁给了许王赵元僖,为了操办嫁妆,他把居住的宅第抵押给宋偓,宋太宗知道后,就责备他说:“你父亲李谦溥为国家守卫边境二十多年,只留下这一处宅第,你为什么抵押给他人呢?”李允正只好把情况全部上奏,宋太宗就派宦官用车拉着钱去赎回宅第还给了他,士大夫们听说此事之后,都赋诗赞美。
淳化年间,朝廷命令讨伐戎州、泸州叛乱的蛮人,李允正随军出征,战后升为西上阁门副使。
北宋司法系统效率不高,宋太宗担心京城监狱囚犯的审判拖延不决,就任命李允正统管此事。李允正请求皇帝下诏,命令御史台给开封府司录司、左右军巡、四排岸司盖有官印的纸张,用以作囚犯的簿籍,再写上关押的月日,分条记录囚犯的罪行,满一年后比较政绩的优劣。皇帝下诏按照他的请求做。过了一年,开封府上言:“京城人口众多,拘禁在押的人尤其多,御史府考查政绩的时候,小吏奔走听命,影响审讯囚犯,况且如果没有欺骗隐瞒,就不必烦劳考校。”最终,朝廷停止这种做法。
李允正后任提点左右藏,他多次乘坐驿车到北方,视察管理边防要事。淳化五年(994年),出任为卫州修河部署。正值建修建清远军的积石寨,朝廷任命他到瀚海部署这项工程。回来之后升为西上阁门使、并州驻泊钤辖。不久代替张永德知代州事,调任代州知州。
宋真宗咸平元年(998年),李允正出使西蜀询访民事,回来,提升官阶任东上阁门使,后历任镇州、莫州二州知州。又为并、代马步军钤辖。
咸平三年(1000年),契丹侵扰边境,宋真宗车驾驻驿大名府,督促宋军作战。李允正与高琼率领太原军从土门路来会合,宋真宗在便殿召见了他。李允正部下有精锐骑兵几百人,都训练有素,宋真宗命令李允正带来,赏赐缗钱。派遣李允正率部驻守邢州,与石保吉一起驱逐辽兵,辽军撤走。不久李允正带兵到大名会合,然后率军回到并州、代州。
咸平五年(1002年),朝廷下令合并泾原仪渭、邠宁环庆两路为同一地区,任命王汉忠为都部署,通过驿站传召李允正为钤辖兼安抚都监,即日上路。又命领他与钱若水同到洪德、怀安沿边各寨巡视管理边事,加官领诚州刺史。七月,免去两路的职务,又任为并代钤辖。每当知州钱若水出去巡视边防营寨,朝廷就下诏让李允正代理统管州事。后来,李允正升为四方馆使,代替马知节任鄜延部署、兼延州知州,此后,又改为客省使、定州知州兼镇定都钤辖。
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李允正患病,多次上表请求回朝。他回到京师,正赶上宋真宗要祭祀汾阴,但他因为生病不能随行,被任命为河阳部署以便养病。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八月,镇守西北的张崇贵去世,党项头领李德明蠢蠢欲动,朝廷急忙下诏调任李允正为鄜延部署,宦官秘密传诏书存问慰谕。安抚好事务之后,调任河州团练使。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秋天,李允正调任永兴军知军,当年去世,享年五十一岁。
《宋史·列传第三十二》:“允正颇知书,性严毅,疏财,喜自修饬。素病佝偻,以是罕在要近,累典边任,多杀戮。”
祖父:李荛,原石敬瑭参谋。后晋建立后,任开封府推官,后因建议石敬瑭不要依附契丹,被外贬为汝州鲁山令,死在任上。
祖母:阎氏。
父亲:李谦溥
叔叔:李谦升,曾任如京副使。
兄长:李允则,曾任宁州防御使。
妹妹:李氏,嫁宋太宗之子赵元僖为妻。
堂兄弟:李允恭,历任内殿崇班、阁门祗候。
李氏家族与赵氏皇族有很深的私交,宋太宗赵光义的儿子许王赵元僖还娶了李家的女儿为王妃,但他娶的究竟是李允正的妹妹还是李允正的堂妹这个问题上,《宋史》记载有些矛盾。
据《宋史·卷二百七十三·列传第三十二·李谦溥传》记载:“雍熙中,太宗为许王纳谦升女为夫人,以谦升为如京副使。”说明赵元僖娶的是李谦升之女,也就是李允正的堂妹。
另据《宋史·卷二百四十五·列传第四·赵元僖传》记载:“雍熙二年,元佐被疾,以元僖为开封尹兼侍中,改今名,进封许王,加中书令。上为娶隰州团练使李谦溥女为夫人,因渭宰相曰:‘朕尝语诸子,今姻偶皆将相大臣之家,六礼具备,得不自重乎?’”说明赵元僖娶的是李允正的妹妹。
同时《宋史》,《宋史
《宋史·列传第三十二》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