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准

更新时间:2024-08-11 00:03

李准(1928年7月4日—2000年2月2日),出生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中国内地编剧、作家。

人物经历

1928年7月4日,李准出生于洛阳市孟津县的一个乡村教师兼小地主家庭。1934年,到离家半里路的麻屯小学读书,取学名李准。1940年,考入洛阳县常袋镇达德中学。1942年,因河南大旱,家境贫困而辍学,并随河南逃荒难民到西安度过了近半年的流浪生活。之后,在家跟随祖父读史书和文学作品。

1943年,被送到洛阳车站恒源盐栈当学徒。期间,受其师兄李宝才的影响,经常到洛阳“聋子书店”租书读,开始接触屠格涅夫托尔斯泰等中外作家的作品。1945年,在家乡麻屯镇邮政代办所当邮递员,在送报送信之余,坚持刻苦自学。

1947年,参加村镇上的业余剧团,并开始编写戏曲剧本。与此同时,还在洛阳的报纸上发表关于岳飞之死的历史小说《金牌》和散文《中国最早的报纸》。这一时期,他受其在洛阳地下工作的表侄石黎明的影响,开始阅读一些马列主义的理论著作和文艺作品。

1948年,洛阳解放,经表侄石黎明的介绍,李准到豫西中州银行当职员,并参加了革命工作。1951年,担任银行货币计划股股长。之后,调到洛阳市干部文化学校担任语文教员。1953年,利用课余时间学习文学创作,并在《河南日报》上发表了《婆婆和媳妇》、《卖西瓜的故事》等小故事;9月,在《河南日报》上发表短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该小说表现了几个不同类型的农民,在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下自发与剥削者进行斗争并取得胜利的故事;12月,河南人民出版社为小说《不能走那条路》出版了单行本。

1954年初,被调到河南省剧改会(郑州)工作,8月,到开封县黄河农业社体验生活;之后,带领妻子董冰和4个孩子第一次到荥阳县司马村落户当农民;11月,在期刊《河南文艺》上发表话剧《不能走那条路》。1955年,被调入河南省文联,开始从事专业文艺创作,并当选为河南省第一届人大代表。

1956年,创作中篇小说《冰化雪消》;同年,出版小说《野姑娘》。1958年,到河南林县山区龙头村体验生活;同年,发表电影文学剧本《老兵新传》;随后,担任剧情电影《小康人家》的编剧;12月,出版短篇小说集《不能走那条路》;同年,担任剧情电影《夜走骆驼岭》的编剧,该片由徐韬张铮联合执导。

1959年,担任编剧的剧情电影《老兵新传》上映;同年,由其创作的小说《车轮的辙印》出版;随后,出版小说《新村老人》。196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发表短篇小说《李双双小传》;随后,出版小说《耕云播雨》;此外,还创作了小说《耕云记》。

1962年,担任喜剧电影《李双双》的编剧,他凭借该片获得第2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编剧奖;同年,出版小说集《春荀集》。1963年8月,出版文艺论文集《情节、性格和语言》;9月,出版短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10月,出版电影文学剧本集《走乡集》,该剧本集收录《老兵新传》、《小康人家》、《耕云播雨》等电影文学剧本。

1964年,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青联委员。1965年3月,出版小说《龙马精神》。1968年,被划为“黑帮”分子,遭受批斗。他先是被关押在被称之谓“牛鬼蛇神”的“牛棚”,之后,又被当时的批斗改团带到周口地区看管并进行劳动。1969年,李准被下放到西华县公社屈庄生产队“劳动改造”,他的家人也随其一同前往。

1978年,担任剧情电影《大河奔流》的编剧,该片由谢铁骊陈怀皑联合执导。1980年,当选为河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之后,被选为河南省文联副主席、河南省作协分会主席、电影家协会河南省分会主席。1981年,被调到北京中国作家协会工作;同年,由其创作的短篇小说《王结实》获得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1982年,担任剧情电影《牧马人》的编剧,该片根据张贤亮的短篇小说《灵与肉》改编。1984年,与李存葆联合担任剧情电影《高山下的花环》的编剧,他凭借该片获得第5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编剧奖;同年,担任剧情电影《双雄会》的编剧,影片讲述了李自成去说服已经投降了明朝的另一个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重举义旗的故事。

1985年12月,由其创作的长篇小说《黄河东流去》获得第2届茅盾文学奖第一名。1986年,担任剧情电影《大漠紫禁令》的编剧,该片由周里京朱宛宜濮存昕联袂主演。1988年,担任电视剧《黄河东流去》的编剧,该剧由康征、司玉生联合执导。

1990年,担任中国现代文学馆馆长。1993年,担任剧情电影《老人与狗》的编剧,该片根据张贤亮的小说《邢老汉和狗的故事》改编。1994年5月,受聘为洛阳理工学院名誉校长。1996年12月,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1997年12月,洛阳理工学院成立河洛文化研究院,他应邀担任该院顾问。

个人生活

家庭

李准的祖父是有着40多年教龄的李祖莲。伯父李明昭(俊华)曾任洛阳第四小学校长。叔父李明善当过小学教师。父亲李明选(俊人)靠自学粗通文墨,长年在外经商。母亲杨氏,出身于乡村医生家庭,虽不识字,但熟悉和掌握丰富而生动的农村语言。李准自幼从母亲那里受到了农村语言的影响。

婚姻

1945年,由李准的父母作主,18岁的李准与出身于河南洛阳邙山岭上的农家女董冰结婚。婚后,二人育有六个孩子。

逝世

1985年夏天,李准因患脑血栓而住院了半年多。2000年2月2日,李准在北京逝世,享年72岁。

主要作品

文学作品

编剧作品

获奖记录

出版图书

人物评价

李准十分重视语言的积累、吸收、运用和创造。他那浑朴灵秀的语言格致既是作家艺术殿堂的重要支柱,又是作家艺术风格的表现形态。他的叙事,熟谙事情的内部肌理和外在气韵,常能找到一条顺势婉转的线索和俯仰得体的辞藻。他写人叙事不从铺陈渲染出,常从写意传神来。白描手法是用之得体的。他擅长从家常语、寻常话中展示英采,貌似清淡无深意,实则朴拙而风流,健朗的疏笔之后,常常是动人的颖姿。而且,他对人物的描绘始终追求着传神写意的意象美。他非常注意选用最能代表这个人物思想本质和性格核心的语言。同时,诙谐幽默是李准的动人气质,也是他语言的鲜活色彩(《郑州大学学报》评)。

李准钟情于农民家庭生活书写,尤其擅长描写家庭人际关系中的夫妻关系。在李准书写夫妻关系的文学作品中,主要体现出两种模式,一种是和谐型夫妻关系,另一种是冲突型夫妻关系。通过梳理李准的作品可以发现,作者在文本中的表意策略很明显,即提倡和谐的家庭夫妻关系,主张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摒弃冲突型夫妻关系,自觉抵制落后夫妻文化,从而具有鲜明的时代进步意义。在李准笔下,婆婆压迫儿媳的陈规陋习消失了,作品极力营造一种婆媳亲密的人际关系。婆媳关系叙事在李准作品中的一致性表达,即作品主导婆媳和谐,书写农村婆媳同性间温馨和睦的生存状态,其实间接表明了作家对传统婆媳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批判,而对新时代婆媳平等相处关系的歌颂,这也许既源于作家自身对当代婆媳和谐相处图景的美好期望,又是其妇女解放思想深度思考的投射(《内蒙古社会科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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