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玉

更新时间:2024-01-02 11:26

李凤玉,男,汉族,大专文化,1956年2月7日出生,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南乡学习村机耕队农机驾驶员、农业技术员、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

人物事迹

自2011年起,仁发现代农机合作社先后获得了克山县“优秀农机专业合作社、先进农业合作社标兵和土地规模经营先进村”;齐齐哈尔市“十强现代农机合作社”、“市级规范化合作社”、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届劳动模范大会“先进集体”;“黑龙江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荣誉称号。

2009年10月,在党的富民政策下,在省市县乡各级领导支持下,李凤玉同志与本村其他6名农民自筹资金850万元,组建了克山县仁发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过4年多运营,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入社农民由原来的7户发展到2638户,合作社的农民成员由过去仁发村整村流转扩展到本乡、本县直至克东县的37个自然屯,土地规模经营面积由过去的1100亩增加到5.4万亩,入社农民亩均收益由2011年的510元提高到2013年的922元。合作社现有管理人员32名,固定资产3789万元,拥有马铃薯组培楼1800平方米仓储窖4000平方米、日生产500吨玉米烘干塔1座仓储库1200平方米,大型机械113台套,辐射作业面积50万亩。

一、创新经营模式,广纳农民入社。

2010年春,合作社从农民手中以240元/亩价格,租赁了1100亩土地种植大豆。由于租赁的是一家一户土地不能连片种植,大机械发挥不了作用,秋后收支相抵持平,当年大机械实现代耕收入100万元,纯收入仅有13万元。如果当年大机械折旧费计入之内,当年就亏损187万元。甚至有部分成员产生了退社的心里。2011年春,省农委王忠林主任等领导来合作社调研,得知没实行连片规模经营土地,致使合作社发展举步维艰之际,便建议农民带地入社,把农民与合作社融为一体。还指导合作社要依法将国家补贴收益部分平均量化给社员,让更多的农民真正享受国家惠民政策的扶持。一是出台“七条承诺”,广纳农民带地入社。①提高土地入社保底金价格,吸引农民土地入社。350元/亩作为保底分红,高出当地农户自行转包土地每亩110元。②入社成员不分先后权利和义务平等,年终盈余按入社资金同等比例分红。③国家补贴资金产生的盈余按成员平均分配。④贫困成员可将本户入社土地保底金全额付息借回。⑤入社成员仍享受国家发放的粮食综合补贴。⑥重大决策事项实行一人一票,不按投资额表决。⑦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免除农民后顾之忧。合作社决定,赢得了广大农民的响应。不到一周时间就有307户农民以土地入社,合作社连片规模经营土地1.5万亩,其中:种植马铃薯种薯2000亩、玉米1.3万亩。大垄玉米单产614公斤,订单马铃薯单产2353公斤,实现纯效益1248.8万元。从而,合作社实现了既代耕作业又直接规模经营土地的重大转变。二是成立劳务输出工作站组建外阜基地,增加劳务收入。针对入社成员越来越多,使一大批富余劳动力从种植业生产中真正解放出来。为了帮助他们拓宽致富门路,每年创造更多的经济收入,合作社专门成立了入社农民劳务输出工作站。并派员先后在北京、天津、大连和本省等地分别建立了劳务输出外阜基地13个,帮助转移劳动力2639人,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人均年增收2万元以上。

二、强化民主管理机制,坚持一户一票。

四年来,为了充分发扬民主,让入社的农民当家作主,真正说得算,引导他们自觉主动地参与到合作社管理,促进合作社增效、农民增收。一是民主选举成员代表。李凤玉带领的合作社始终坚持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在代表的选举产生上,实行不分成员居住地点,每31-34户自愿推荐1名代表,在合作社时刻代表着每个成员的切身利益。同时,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以上。二是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自2011年合作社运行以来,凡是合作社的重大事项,都由理事会拿“点子”,提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表决时执行一户一票制,不按股权表决。三是认真监督。一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监事会、理事会成员、成员代表以及成员本人适时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就地解决,直至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为止。四是财务定期公开。为确保资产不流失、成员得实惠,加之合作社每收入一分钱和每花一分钱,全体成员人人有份,因此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经常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在阳光下操作。并坚持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为合作社财务定期公开日,全面公开收支情况,虚心接受民主监督,让每一位成员心里都揣一本明白账。这样,成员时刻关心和关注合作社的发展,也愿意带地入社,合作社就越有生命力。五是实行单车核算,创造更大效益。理事会招聘机务经理,机务经理招聘驾驶员,划分农机作业区,每台机具承包到驾驶员,统一供油,统一保养,确定年单车作业量、用油量、修理费等硬性指标,签订奖惩责任状,严格考核,满奖满罚,兑现奖惩。仅2013年完成作业面积41.6万亩,纯效益148.25万元。每名驾驶员年均工资4.5万元,充分调动了驾驶员的积极性,也便于了合作社农机具的标准化管理。

三、坚持国投资金平均量化,未盈余分配为零。

一是进一步完善分配机制,依法办事。合作社在分配机制上由“一保二次分红”机制的过度完成了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取消了土地保底金,依法分配的彻底转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盈余共享、风险共担”。2011年,合作社实现总收入2763.7万元,总盈利1342.2万元。首先兑付土地保底金525万元。其次,把结余的817.2万元,按当年参与资金2622万元计算分配,每元分得0.31元。其中:国家补贴户均分红12251元。每亩效益710元。比当地农民土地租赁收入多470元高出近2倍。2012年,由于合作社土地经营面积达到30128.4亩,总收入5594万元,总盈余2758.6万元,每元回报率为0.437元,国投资金平均量化到1222户,户均5634.06元,亩均分红730元。2013年初,由于农民在合作社真正得到了实惠,在大多数成员的建议下,取消了土地保底金的做法,将带地入社的土地视为交易量,土地面积分红占在年度总盈余的74%,高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规定的14个百分点,让入社农民效益最大化。总收入10596万元,总盈余5328.9万元,国投资金平均量化到2436户,户均2813.9元,入社农民分红922元/亩,比当地非入社农民亩均增收600元以上。二是公积金记入成员个人账户次年等同于投资。要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必须走持续发展的道路。2011年提取公积金408.5万元、2012年提取公积金852万元、2013年提取公积金1540万元,三年间合作社累计提取公积金2801万元,公积金的高回报,既增加了成员经济收入,又增强了合作社发展实力。三是严格执行折旧提存关。三年年来共提取折旧费526.5万元,并纳入专户储存,为合作社加快机具更新步伐,拓展合作社发展空间,增强了发展后劲。

四、延长产业化发展链条,促进农民增收。

2014年,为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一是新建存栏2500头,年出栏5000头的黄肉牛养殖场1处;二是新建1000吨烘干塔2座;30万吨粮食仓储库1个;三是建成绿色食品生产基地5000亩;四是马铃薯组培楼培育试管苗30万株,网棚10座1万平方米,生产原原种100万粒。五是新建水果和糯玉米产品加工、包装企业1200平方米,用“仁发牌”产品打入超市,让入社农民得到更多的经济效益。

人物荣誉

也先后被评为“克山县第16届特等劳动模范”、“黑龙江省2011年度全省粮食生产大户”、“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雷沃杯2012全国20佳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授予的2013年度“全国粮食生产大户”,”全国十佳农民“、”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

2017年5月3日,李凤玉入选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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