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5 19:18
1983.09-1987.07 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生
1987.07-1989.07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业余大学教师(其间:1988.09-1989.07 参加湖南省直讲师团,在湖南省桂阳县六中任教)
1989.07-1992.0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科员级)
1992.02-1995.0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审员(副科级)
1995.02-2000.06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审员(正科级)
2000.06-2001.11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副处级)
2001.11-2005.11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2001.09-2004.1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5.11-2007.06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正处级,其间:2006.12-2007.06 借调最高人民法院任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
2007.06-2008.09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
2008.09-2009.12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长
2009.12-2016.07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其间:2014.08-2017.08 援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6.07-2017.06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正局级)
2017.06-2017.12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
2017.12-2020.08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一级高级法官(其间:2019.01-2020.01 中央党校第47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班学习)
2020.08-2022.0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一级高级法官
2022.02-2022.04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二级大法官
2022.04-2022.06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2022.06-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
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勇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历年承办案件数量均位列前三名,曾先后十余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
2009年1月15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布刑事审判第四庭第二合议庭审判长李勇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