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5 17:28
李占国,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1979.09—1983.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本科)
1983.07—1984.06,山东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84.06—1991.12,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教师
1991.12—1994.06,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法律部刑法教研室副主任(副科级)
1994.06—1994.12,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干部
1994.12—1997.01,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1997.01—2000.07,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兼检察长办公室主任
2000.07—2002.12,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02.12—2003.03,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2003.03—2009.05,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9.05—2013.0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3.03—2017.02,山东省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02—2018.01,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18.0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3年1月15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占国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