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20:07
李后(1923年6月---2009年9月27日),出生于山东诸城县。1937年冬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
人物生平
1940年冬担任中共山东分局宣传部干事。1942年春至1951年春历任山东《大众日报》社(新华社山东分社)科长、记者、地方报主编、特派记者。1951年4月任总政八一杂志社政治工作编辑组副组长。1956年春至1958年春先后任中央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宣传组副组长、国际会议组副组长。1958年春至1966年任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宣传组副组长。“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到宁夏干校劳动。1978年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工作,历任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主任、党组书记。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后,任起草委员会秘书长、委员。他参与了中央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的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参与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和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有关谈判,为中英联合声明、中葡联合声明的签署和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中共十三大代表,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因病医治无效,于2009年9月27日14时在北京逝世,享年8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