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0 23:54
李国海,法学博士。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南大学企业法与国企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学术兼职包括: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暨南大学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等等。
1988年至1992年在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读本科,获学士学位。
1996年至1999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获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
1999年至2002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获民商法专业经济法方向博士学位。
2003年至2005年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自2002年起进入中南大学法学院工作。2002年被评为副教授,2007年被评为教授。曾担任法律系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院长助理等职,现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南大学企业法与国企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经济法。
一、论文
李国海:《论普遍性法治理念及其构筑》,《法律科学》,1997年第2期。
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1997年第6期全文转载。
李国海: 《应建立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律师世界》1997年第2期。
漆多俊,李国海:《西部开发与沿海开放法律环境建设之比较》,《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
李国海:《论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法哲学基础》,《法商研究》1997年第6期。
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1998年第3期全文转载。
李国海: 《论法治社会中的敬业精神》,《求索》1998年第3期。
李国海: 《西方诸国职工持股立法初探》,《经济与法》1998年第8期。
李国海:《职工持股的法律调整》,《法商研究》1998年第4期。
李国海:《国外对国有企业的法律界定及其启示》,《经济与法》2001年第4期。
李国海:《论股份制改革条件下国有企业的法律界定》,《法商研究》2001年第5期。
李国海:《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湘潭)综述》,载《经济法论丛》(第1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
李国海: 《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1998年会综述》,载《经济法论丛》(第1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
李国海:《呼唤法律的倾斜》,《法制日报》2002年3月15日。
李国海:《改进地方立法程序》,《人民之友》1997年第12期。
李国海:《欧共体竞争法上的罚款》(翻译),载《经济法论丛》(第5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
李国海:《中国经济法2000年研究综述》,载《经济法论丛》(第5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
漆多俊,李国海:《西部开发与沿海开放法律环境建设之比较》,载《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法律出版社2001年。
李国海:《中国经济法1999年研究综述》,载《经济法论丛》(第3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
李国海:《经济法精神在程序法上的体现》,载《经济法论丛》(第3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
李国海:《析知识产权上的“公共利益”概念》,《中南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李国海:《论反垄断法执行机构》,载《经济法论丛》(第7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
李国海:《越南民法典研究》,载余能斌主编《民法典专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
李国海:《反垄断法制裁手段研究》,载《经济法论丛》(第10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
李国海:《英国1998年竞争法》(翻译),载《经济法论丛》(第10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
李国海:《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比较研究》,《法商研究》2004年第6期。
李国海:《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比较研究》,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5年第2期全文转载。
李国海:《论反垄断法制裁手段的范围》,《中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2期。
李国海: 《论反垄断法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中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2期。
贺运生,李国海:《论反垄断法中的准司法机关》,《求索》2006年第5期。
李国海: 《论反垄断法中的准司法机关》,载《反垄断法比较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
李国海:《论英国竞争法的发展历程》,载《经济法论丛》(第11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
李国海:《论反垄断法中的特有制裁手段:拆分企业》,载《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李国海: 《新加坡2004年竞争法》(翻译),载《经济法论丛》(第11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
李敏,李国海:《反垄断法准司法程序比较分析》,《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2期。
李国海:《反垄断法与提升国家竞争力》,《人民之友》2007年第12期。
李国海:《反垄断法实施维度论析》,《法治研究》2007年第5期。
李国海: 《反垄断法公共利益理念研究》,《法商研究》2007年第5期。
liguohai: Research of the Theory of Public Interest of the Drafted Anti-monopoly Law of China,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Volume 3.Number 4(2008)。
李国海:《论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与民法的关系》,载《经济法论丛》(第14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年。
李国海:《反垄断法应大胆规制国企》,《上海国资》2008年第10期。
李国海,张涛:《土地储备制度的反思与重构》,《国土资源导刊》2009年第12期。
李国海:《论检察机关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地位和职能》,载《法治潇湘》,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
李国海,李敏:《刍议合同法双语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李国海:《经济民主:反垄断法的宪政价值》,载《经济法论丛》(第20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12年8月。
李国海:《论孙中山的反垄断思想》,《佛山科技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王红霞,李国海:《竞争权驳论》,《法学评论》2012年第4期。
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12年第5期转载。
李国海、李敏: 《美国横向合并指南》(翻译),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51卷),法律出版社2012年。
李国海: 《前现代反垄断法研究》,载《经济法论丛》(第23卷),法律出版社2012年。
李国海: 《论中国经济法学的价值》,载《经济法论丛》(第25卷),法律出版社2013年。
李国海: 《论反垄断法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报》2014年第1期。
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4年第3期转载。
李国海,卢伟: 《论经济法责任的独特性》,载《经济法研究》(第1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
李国海,彭诗程:《论个人微博广告的法律规制》,《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5年第5期。
李国海,李玲华: 《论反垄断法对信息交换协议的规制》,《竞争政策研究》2016年第3期。
李国海,刘芷辰:《论<广告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涉比较广告条款之衔接》,《长沙大学学报》(哲社版),2017年第3期。
李国海:《论反垄断法对国有企业的豁免》,《法学评论》2017年第4期。
李国海:《反垄断法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基本理据与立法模式选择》,《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李国海、彭诗程:《论反不正当竞争视域下比较广告之法律规制》,《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李国海:《国有企业的特殊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之实施》,《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李国海:《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载王先林主编:《竞争法律与政策评论》(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18年。
《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研究》,专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
《英国竞争法研究》,专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
《反垄断法律责任专题研究》,专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
《合同法典型案例解析》,合作编著,排名第1,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
《民法典专题研究》,参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
《国有企业股份公司改组法律问题研究》,副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详解》,参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
《中国经济组织法》,合著者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
《经济法学》,教材,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
《经济法学教学参考书》,教材,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
《经济法学》(二十一世纪创新教材),教材,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经济法学》(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材,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经济法学》(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版),教材,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
《经济法学》(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三版),教材,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经济法学》,参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
《经济法律教程》,主编,中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
《经济法》,主编,中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若干问题研究”,2015年。
主持湖南省软科学项目“烟草行业引入竞争机制的法律反思”,2004年。
主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软科学项目“农村土地融资法律问题研究”2012年。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有企业股份公司改组法律问题研究”,排名第2,2002年。
参与国务院台湾办公室课题“台湾居民在大陆活动法律问题研究”,1998年。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课题“国有企业改革中中介机构法律责任研究”,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