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22:39
李宗文,男,汉族,1958年12月出生,湖南省汨罗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08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08--1981.08,湖南省机械工业学校学习
1981.08--1982.06,湖南省机械工业学校宣传科干部
1982.06--1984.08,湖南省机械工业厅干部
1984.08--1986.08,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专业大专毕业
1986.08--1993.09,湖南省委组织部干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3.09--1995.03,湖南省委组织部干审处副处级组织员
1995.03--2001.01,湖南省委组织部干审处副处长(其中:2000.06,任正处级组织员)(其中:1996.08--1998.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1.01--2003.12,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
2003.12--2006.12,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其中:2002.09--2005.09,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6.12--2007.11,湖南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干部二处处长
2007.11--2011.11,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1.11--2011.12,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纪委常委(兼)
2011.12--2013.07,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马王堆疗养院党委书记、省纪委常委(兼)
2013.07--2018.01,湖南省纪委副书记
2018年1月-2019年11月,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18.01--,湖南省纪委副书记,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30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李宗文为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免去:李宗文的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1年12月28日,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协商决定:免去李宗文同志的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