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06 13:36
李微冬(1911—1982) ,山东省枣庄市人。1911年生于回民家庭。1934年开始接触我党地下革命活动。193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8年5月3日,日军大肆屠杀中国人民,即济南“五.三惨案”,当时在济南就读的李微冬同志由于学校被迫关闭,怀着反帝爱国的强烈义愤,毅然回封了家乡。先是担任枣庄第一届三日运㈡委员会秘书,后又被选为主任。193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积极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先后担任中共枣庄中心支部书记,中共枣庄中心区委宣传委员和中共湖东中心县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战地服务团主任,抗日义勇总队秘书长,八路军山东纵队宣传大队教导员。 1941年转到地方工作。历任沂蒙专署文教科长,山东公学校长和鲁中回民协会主任,鲁中行暑教育处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山东省文教厅党组成员,文化处长,华东军政争员全文化部艺术处外长,浙江省文化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56年调任中国回民文化协会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文教厅党组书记、厅长,自治区文联主席。并被选为区党委委员。1972年后,先后又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文教局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文办副主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等职。1982年5月24日逝世。享年7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