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6 15:06
李愔(? - 667年),唐太宗第六子,母隋炀帝女杨妃。
李愔具体的出生年月不祥,但是其生年的上下限可以判断。现已知唐太宗第四子魏王李泰生于武德三年(620年),又根据唐太宗第八子越王李贞墓志所载其死于武后垂拱二年(688年),死时六十二岁可知,李贞生于武德七年(626年)。李愔是太宗第六子,故其乃李泰之弟,李贞之兄,其生年应在620年-626年之间。
李愔上还有一兄,即太宗第五子齐王李祐;下还有一弟,即太宗第七子蒋王李恽。
贞观五年(631年),李愔晋封梁王,与郯王、汉王、申王、晋王、江王、代王六王同封;贞观七年(633年),李愔被授于襄州刺史(治所在今湖北襄阳),之官情况不明;贞观十年(636年),太宗意欲广制封建,于是改封其为蜀王,授益州都督(治所在今四川成都),世袭并到任;贞观十一年(637年),太宗在洛阳时,改授李愔夏州都督(治所在今陕西靖边县红墩界白城子),但是未让他之官,而是让刘兰为其长史,代为出牧;李愔当时,亦应在洛阳陪驾。
贞观十三年(639年),太宗罢世袭诏,赐其实封八百户,授岐州刺史(治所在今陕西凤翔)。期间,李愔因游猎无度、殴打官员而被弹劾,太宗屡教,但其不思悔改,太宗于是发怒斥责:“禽兽经过调训,可以被人驯服;铁石经过冶炼雕琢,可以做成方圆的器具。而像李愔这样的人,还不如禽兽铁石啊!”削去李愔一半封邑及国官,贬为虢州刺史(治所在今河南灵宝)。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病逝后,高宗即位,将其实封加满千户。
李愔在虢州,经常打猎,不避庄稼,百姓非常怨恨他。典军杨道整勒马劝谏,李愔拉住他而捶打,十分霸道。永徽元年(650年),李愔为御史大夫李乾祐弹劾,高宗对荆王李元景等说:“先帝栉风沐雨,平定四方,远近安宁,四方统一。上天降下灾祸,先帝突然弃我而去。朕继承大业,恐惧的好似用朽索御马,与诸王共忧患,为家为国。蜀王游猎没有节制,侵扰百姓,县令、典军,无罪被罚。阿谀奉承就高兴,违背意愿就发怒,这样做官,怎么共理百姓?历观古来诸王,如果能动遵礼度,则能福泽子孙;如果违反典章,则会很快被诛杀。李愔为司法部门所弹劾,朕感到很羞辱。”于是贬李愔为黄州刺史(治所在今湖北黄冈)。唐高宗又召见杨道整慰劳勉励,拜为匡道府折冲都尉,赐绢五十匹。
永徽四年(653年),因“房遗爱谋反案”牵连到其同母亲兄吴王李恪,连坐,废为庶人,流放巴州(在今重庆境内)。联系显庆五年(659年)长孙无忌获罪,李恪被初次平反追封郁林王,李愔改封涪陵王亦在当年。但是其此后再无回到长安,直到乾封二年(667年),死于流配地巴州。
咸亨元年(670年),唐朝廷恢复李愔的爵位和封地,赠益州大都督,让他陪葬昭陵,谥号“悼”。
昭陵蜀王愔碑,今已佚,根据著录文献《京兆金石录》、《宝刻从编》等,判断应为咸亨年间立碑。
根据《新唐书.宗室表》整理:
李畴,广都郡王,死于武后擅权时期。
李瑾,江陵郡王。
李璠,嗣蜀王,房、郢、台三州刺史,永昌元年(689年)流放时,死在诚州。神龙元年(705年),以吴王李恪之孙、朗陵王李玮之子李榆为嗣蜀王。
长女,宝安县主,适隆山县主之子崔思古。
1、《旧唐书》:
《太宗本纪》、《太宗诸子列传》、《列传十九.刘兰列传》。
2、《新唐书》:
《太宗本纪》、《太宗子列传》。
3、《册府元龟》
《卷二百六十五》、《卷二百九十五》。
4、《资治通鉴》:
《卷第一百九十三》、《卷第一百九十四》、《卷第一百九十九》。
5、《唐会要》。
6、《崔思古墓志铭》。
李治:悼,肆行劳祀曰悼,恐惧从处曰悼,年中早夭曰悼。
相比其兄,李愔更像一个贵族纨绔子弟,好游猎玩乐,恣意任性,数度违法,屡遭谪贬,并且跟其兄一起,受累于永徽四年的冤案。不过也许正是他这样“不堪”的人生经历,才叫他并没有被彻底的在这起皇家清洗案中丢掉性命,并得以陪葬昭陵。
不过,唐太宗那句著名的“禽兽不如”怒语,不应误读,实为“不如禽兽铁石”:这是父亲在儿子屡屡闯祸、频频教责之后的一句气话,原话以一个并列的比喻说明“禽兽铁石尚可被人善加改造”,其本意是责备“李愔屡教不改,朽木不可雕”,与“禽兽不如”这个成语的意思全然不同。而从这句气话中,也不能得出李愔全面的形像,简单的断言他好或是不好;更不能单从这一句气话中得出太宗对李愔的真实心理。而李愔所犯的过错,在各朝历代皇室中也很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