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2 08:04
李林波,男,汉族,1969年4月生,云南禄丰人,中央党校政法专业(函授)毕业,大学学历,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2月参加工作。
1988.12-1995.11 云南省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1989.09-1992.07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函授大专班学习)
1995.11-1997.01 云南省禄丰县委组织部工作
1997.01-1998.06 云南省禄丰县广通镇党委副书记
1998.06-2003.01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
2003.01-2003.03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03.03-2006.06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6.06-2010.03 云南省双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2010.03-2012.03 云南省楚雄州委副秘书长
2012.03-2013.06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接待处处长
2013.06-2014.01 云南省元谋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14.01-2017.05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7.05-2019.02 云南省楚雄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州政府金融办主任(兼),州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兼)
2019.01-2021.09 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2021.09-2021.10 云南省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21.10-2022.02 云南省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2022.02-2024.04 云南省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4.04-云南省纪委常委
2024.05-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24年4月28日,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因工作调整,李林波同志申请辞去丽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林波同志辞去丽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任命李林波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